第二章 鮮卑人 全盤漢化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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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是一系列政策的出臺。比方說,遷入內地的鮮卑人死後一律葬在洛陽,這就等於改變了籍貫;按照漢制使用長尺和大斗,這就改變了度量衡。然而,拓跋宏意猶未盡,他還要改變鮮卑人的姓氏,比如拓跋改成元,步六孤改成陸,等等。所改之姓,多達上百。[35]
下一步,是分定姓族。
姓族其實就是門第,或者說就是高門,只不過一等的叫姓,二等的叫族。姓族名單由官方嚴格稽核,組織部門則按圖索驥授予官職。姓族子弟天生就有做官特權,八姓更不得授予低階職位,跟東晉的“上品無寒門”一樣。
顯然,這是魏晉門閥制度的鮮卑化。這個制度一旦實行,鮮卑人便也就有了門第。結果是什麼呢?是門當戶對的胡漢兩族可以通婚。事實上拓跋宏緊接著就下達了一紙詔書,命令他的六個弟弟娶漢人四大家族的女兒為妻。
皇族與漢族通婚,示範作用當然顯著。當其他鮮卑人也紛紛效法時,民族融合就得到徹底實現。當然,是作為少數民族的鮮卑像鹽一樣溶化在漢民族的水中。
更何況,他們還都得著漢服,說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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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族服飾特徵為寬袍大袖,喜高冠長袍。鮮卑族喜窄袖且上衣下裳分開,具有鮮明的遊牧民族服飾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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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件武士俑所穿小袖服裝是典型的鮮卑服飾,其中露右臂是鮮卑人的著裝習俗,是這一時期鮮卑風尚依然存在的反映。
這可真是大混血。
混血是種族的,是文化的,也是政治的。實際上,姓族制度建立以後,士庶之別就取代了胡漢分野。民族界限模糊了,身份認同從族別變成了門第。鮮卑的豪門與漢人的望族共同組成統治階級,下層則混為一談。這正是當年崔浩的理想,拓跋宏則把它變成了現實。[36]
與此同時,洛陽也再度成為華夏文化的中心。拓跋宏遷都三十多年後,一位名叫陳慶之的南梁將領曾這樣描述他親赴洛陽的切身感受:我原本以為兩京淪陷之後,長江以北便都變成了戎狄之鄉。這次到洛陽,才知道衣冠人物盡在中原,根本不是我們江東可比的。[37]
拓跋宏成功了。他其實已是中華皇帝,雖然也只有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