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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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子彈。.32口徑,但盒子沒裝滿。”
“少了幾顆?”
“七顆。”
“嗯,這個資訊很有幫助。”
“為什麼?”
“等會兒再告訴你。”
“還有,找到這個——”
“找到什麼?”萊姆大喊道。
“對不起,還有一樣東西,一本關於審訊的書。但看起來更像是嚴刑拷打的指南。”
“嚴刑拷打?”
“是的。”
“買的?還是圖書館借的?”
“書上沒有標籤,裡面沒有收據,也沒有圖書館的印章。不管這書是誰的,這人已經看了很多遍了。”
“說得好,羅恩。你沒有輕易地認為它屬於罪犯。思想要放開。時刻都要放開。”
雖然這樣說還不能算是表揚,但這個年輕人聽了很高興。
普拉斯基接著從汽車地板上收集起那些痕跡,還用吸塵器清理了座位之間和下面的空間。
“我想我都搞定了。”
“別忘了儀表板上的儲物空間。”
“查過了,什麼也沒有。”
“踏板呢?”
“刮過了,沒什麼痕跡。”
萊姆問:“車座頭靠呢?”
“哦,還沒查。”
“那上面可能留有頭髮或洗髮液痕跡。”
“人們會戴著帽子的。”普拉斯基指出。
萊姆立馬反駁道:“鐘錶匠不大可能是錫克教徒、修女、宇航員、潛水員或者其他把頭完全裹起來的人。快查查車上的頭靠。”
“是。”
過了一會兒,普拉斯基發現了一根灰黑色的頭髮。他告訴了萊姆。犯罪學家沒有擺出“我早就告訴過你”的姿態,而是說:“很好,裝進塑膠袋裡。現在看看有沒有指紋。我想找出鐘錶匠到底是誰。”
儘管四周冰冷而潮溼,普拉斯基卻渾身冒汗,他用磁鐵刷子、粉末噴霧器以及不同的光源和顯像目鏡,一直忙了十分鐘。
萊姆不耐煩地問:“有什麼進展嗎?”這位新手只好承認:“事實上,什麼也沒發現。”
“你的意思是,沒有留下完整的指紋。這沒什麼。不完整的指紋也可以。”
“不是,我是說,什麼都沒有,長官。整個車上到處都沒有。”
“不可能。”
普拉斯基記得在萊姆的書上,提到過三種指紋——有形的,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