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當堂斷案!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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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不對江楓同志救下她女兒的英勇行為心存感激,反而藉著組織上為江楓同志治傷所承諾免除醫藥費的機會,趁機佔便宜,威脅江楓等人將其女兒治療費用融進對方正常藥資中,此行為已經觸犯國家相關醫療保障條例,應該受到重罰。”
隨著思路展開,黃局越說越鎮定,這一刻,我覺得他身上倒有一些秉公執法的國家公務人員影子。
而真正令我重新審視他的為人,對他刮目相看,卻是後面一席話。
“考慮到劉健的行為所造成對公眾的惡劣影響,在這件事兒上,他更應該受到重罰!而且,在江楓同志養傷期間,劉健親自來到病房,惡語中傷對方,大鬧醫院,已經造成妨害公共秩序罪,觸犯了國家治安處罰條例,依法,應該被刑事拘留!”
我去,夠狠!
罰不避親,這黃局長有點兒魄力!
不過他的話並沒有說完,轉向我們,黃局沉聲說道,“雖然劉健惡語中傷在前,但江楓一方畢竟動手打人,造成劉健身體產生輕度不適,並出現傷情!”
聲音一頓,黃局朗聲又說,“因此,我認為江楓一方也同樣負有擾亂治安、打架鬥毆的責任,需要受到相應處罰!”
我一愣,真沒想到,在楊書記明顯為我搖旗吶喊、替我撐腰的情況下,黃局長竟然還‘膽敢’說出這種觸犯上峰、大逆不道的話,這傢伙到底怎麼想的呢?
不過,轉瞬之間,我卻明白了黃局這麼說話的深意。
這傢伙,絕逼是個人物!
我心中瞭然,現在楊書記是讓他黃局秉公執法,廉明斷案,不是讓他在這裡做深刻的自我檢查,也不是當牆頭草完全倒向我這一方!
恰恰相反,楊書記要的,就是如何做好‘立警為公,執法為民’這八個字!
就像春秋時期,‘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子’的祁黃羊,真正做到‘可謂公矣’!
這個故事說的是,有一次晉國國君問祁黃羊,誰能作為南陽地方的長官?對方回答說,解狐適合。
晉平公很奇怪,問他,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嗎?祁黃羊的回答,您問我誰能適合去南陽執掌一地,並沒問我仇人是誰。
晉平公於是點頭應允。
又一次,平公問祁黃羊,國家統帥軍隊誰可以勝任?回答是祁午可以。
晉平公又奇怪了,問道,祁午不是你兒子麼?
祁黃羊的回答依舊那麼經典,說您只是問我誰能統帥三軍,又沒有問我兒子是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