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四 我把你藏在心裡最深處 (第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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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潘青青
周錦程打電話來時,我剛下課,我在一所大學教英文。我去辦公室把書本放下,跟同事們聊了會天,到樓下時周錦程的車剛好到。
我過去拉開車門坐上副駕駛座。旁邊的人一如既往的西裝革履,成熟精幹。他朝我笑笑,發動了車子。這個將近四十歲的男人,手段和修為已經成精。十幾年前我猜不透他的想法,現在則更是。
這次,是兩個月沒有見面了吧?不知道他這兩個月在忙什麼?我已經不再去猜測,我甚至覺得,他不來,我反而輕鬆很多。
我是他母親那邊遠房親戚家的孩子,我十四歲的時候,雙親因意外事故去世,是他收養了我。他當時也才二十四歲,大學剛畢業,剛分配到單位,但論輩分我要叫他一聲叔叔。
起初我的確叫他叔叔,這個唯一肯收養我的長輩。直到我十五歲時來月經,他替我去買了衛生巾,教我怎麼用那些東西。我沾血的床單他拿去浸在了水裡,搓洗乾淨。
從那時候開始,我不知道為什麼,不再叫他叔叔。
我十六歲上高中。考上的是市裡排名第一的重點中學。他帶我去外面吃了飯慶祝,席間我跟他說,高中我打算住校。我算是問他意見,如果他不同意,那麼我就走讀。但他向來不會為這種事情浪費心思,抿了一口茶,點頭說隨你。
高中,我第一次住寢室,很新奇,也挺喜歡,而同班的那些新同學也都很積極開朗,我從那開始努力交了不少朋友。我以前都是一個人,尤其是父母剛去世那幾年,陰沉得沒人願意親近。後來跟周錦程住的那兩年,我漸漸改變起自己,我一直告訴自己,至少不能讓他討厭,不能讓他有理由趕我走,我已經無家可歸,除了願意要我的他。上高中後我更刻苦地學習,也跟老師溝通,勤工儉學,賺一些生活費,即使那點錢對於他來說已不算什麼。短短兩年時間,他已經坐上不錯的位子,他很厲害,我知道。
高中裡寢室裡的女孩子經常要聊到很晚才睡覺,她們說的不外乎是哪個男生比較帥,哪個男生聰明成績好,她們說的時候,我心裡總是想,他們再帥,再聰明,也比不過周錦程的一絲一毫。
住校後的第一個週末我回家,心裡是想念的。但那天他卻不在。第二天我起來,走到客廳裡時看到他正在廚房做早餐。
那天早上我們兩一起吃了早飯,餐桌上我一直低著頭,他拿著報紙,一邊看一邊吃,慢條斯理,好像任何事在他眼前發生他都不會多動下眼皮。
到最後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