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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加到產品上的價值部分,小於工人用自己的工具加到勞動物件上的價值,這種差額就一直存在。因此,機器的生產率是由它代替人類勞動力的程度來衡量的。根據培恩斯先生的計算,由一蒸汽馬力推動的450個走錠精紡機紗錠及其附屬裝置,需要兩個半工人看管;每個自動走錠精紡機紗錠在一個十小時工作日裡可紡出13盎斯棉紗平均紗支,因此兩個半工人一星期可紡出365 5/8磅棉紗。可見,大約366磅棉花為了簡便起見,我們撇開棉屑不說在變為棉紗時,只吸收了150個勞動小時,或15個十小時工作日,而用紡車,一個手工紡工60小時紡13盎斯棉紗,因此,同量的棉花就要吸收2700個十小時工作日,或27000個勞動小時。【據拜比吉的計算,在爪哇,幾乎單是紡紗勞動就使棉花價值增加117%。而同一時期1832年,英國精紡業的機器和勞動加進棉花的總價值約為原料價值的33%。《論機器和工廠的節約》第165、166頁】在木板印花或手工印花這種舊方法被機器印花代替的地方,一臺機器由一個成年男工或少年工看管,一小時印製的四色花布的數量,等於過去200個成年工人印製的數量。在1793年伊萊·維特尼發明軋棉機以前,軋除一磅棉花的棉籽要花一個平均工作日。由於有了他的發明,一個黑人婦女每天可以軋100磅棉花,而且從那以後,軋棉機的效率又大有提高。原來要花50分錢生產的一磅棉纖維,後來賣10分錢,而且利潤更高,也就是說,包含的無酬勞動更多了。在印度,使用一種半機器式的工具——手工軋棉機,來使棉纖維與棉籽脫離。使用這種工具,一個男工和一個女工每天能軋28磅棉花。但使用幾年前福爾布斯博士發明的手工軋棉機,一個成年男工和一個少年工每天可軋250磅棉花;在用牛、蒸汽或水作動力的地方,只需要幾個男女少年充當添料工。16臺這樣的機器,用牛來拉,每天能完成以前750個人一天平均的工作。
前面已經說過,裝在蒸汽犁上的蒸汽機在一小時內花費3便士或1/4先令所完成的工作,等於66個人在一小時內花費15先令所完成的工作。我又來引用這個例子,是為了反駁一種錯誤的見解。就是說,這15先令決不是這66個人一小時內加進的勞動的表現。如果剩餘勞動和必要勞動之比為100%,那末,這66個工人一小時就生產30先令的價值,雖然其中只有33小時表現為他們自己的等價物,即表現為15先令的工資。因此,假定一臺機器的所值等於它排擠的150個工人一年的工資,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