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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第四共和國從誕生之初就很畸形,1945年10月,法國舉行了戰後首次公民投票,絕大多數公民主張放棄1875年憲法,重新制訂一部新憲法。
但法國人到底需要一部什麼樣的憲法呢?這其中就有相當的分歧,比如當時身為臨時政府首腦的戴高樂將軍,極力反對在法國實行多黨制與議會制,認為這樣將導致國家政權的軟弱無力。他主張透過全體公民投票表決透過一部新憲法,建立總統制的資產階級共和國,由總統獨攬一切大權,以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
只不過戴高樂的理想很豐滿但現實卻很骨感,戴高樂根本控制不住形勢,在抵抗運動中崛起的法國共產黨、社會黨和人民共和黨,在1945年10月的制憲議會選舉中獲得許多選票和席位,成了議會中的三大政黨。
而戴高樂雖為政府首腦,但在議會中沒有力量。而制憲議會中的各黨派也不贊成戴高樂的主張,它們要求建立擁有最高權力的議會,成立一個多黨議會制的共和國。甚至戴高樂的主張也未能得到法國人民的支援。罹遭戰爭苦難和德國法西斯壓制的法國人民,戰後渴望自由,要求獲得更多的自由,對於加強政府權力的主張存在著強烈的抵制情緒。在這種情況下,泳戴高樂的話說法國又“不可避免地要回到議會主義的老路。”
這麼說吧,這個第四共和國其實跟第三共和國沒有太大的區別,幾乎就是第三共和國的復刻版。更關鍵的是這個第四共和國推進的修憲結果也並不理想。1946年10月透過的新憲法並沒有被法國人所廣泛接受,這部憲法其實是勉強被透過的,根據投票的結果,大約有900萬法國人贊同新憲法,而有800萬反對這部新憲法,另外還有800萬人棄權。
用戴高樂的話說,法國人對新憲法的態度就是:“三分之一的法國人聽天由命,三分之一的法國人反對,三分之一的法國人根本不瞭解。”
圍繞著這麼一部低支援率的憲法打造的政治制度自然也是不會討法國人喜歡的,根據新憲法,法國是議會制共和國,議會的權力相當的大,那麼這個新議會又是個什麼樣子呢?
國民議會由各種代表不同階級或社會集團利益的政黨組成。而當時法國黨派眾多,也從來沒有一個穩定佔據多數的多數派。第四共和國時期國民議會主要有六個實力幾乎相等的政黨或政治集團組成——即代表小資產階級利益的社會黨、以廣大天主教徒為主要社會支柱的人民共和黨(基督教民主黨)、代表廣大工人階級利益的法國共產黨、代表中產階級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