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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想或者不想都要做===
房間裡方錦繡倒是想得很明白。
林家是官,她們和縉雲樓都是商戶,縉雲樓能阻止林家立刻拿人就不錯了,怎麼也不可能對抗林家讓林家罷休。
吃了這麼大的虧,林家也不可能會罷休。
她看著林大人咬牙,話卻是對君小姐說。
“那你就在這裡慢慢的辦手續。”
她說道,“我先走了。”
林大人當然知道她要去幹什麼,無非是回方家報信。
你以為你能走掉
不過是個商戶之女,就算是陽城首富,跟他的女兒比那也是個草芥。
毀了我的女兒,我要你們方家所有的女兒陪葬。
林大人眼中冷意更濃,他沒有理會方錦繡,而是看向一旁的小廝。
“去,告訴差役們,小姐被人打了幾巴掌,讓他們在縉雲樓外搜尋行兇者。”
他淡淡說道。
方錦繡和金釧的臉頓時微微發白。
林大人的意思很清楚,君蓁蓁可以躲在縉雲樓,但能躲多久只要你們這裡一出去報信,我就抓人。
被當街抓走,那你這小姐的名聲也算是徹底的毀了。
方錦繡垂在身側的手攥起。
馬車都在縉雲樓園子外專門的地方停靠,君蓁蓁帶來的丫頭僕婦都被她趕到那裡去了。
自己出了縉雲樓被抓的話,只要大喊大叫這些人肯定能發現,然後他們一定能回去報信的。
只要有人報信就行。
至於名聲。
名聲有什麼用,她又不打算嫁人。
無論如何也不能讓林家的人把君蓁蓁帶走,要不然罪名就一定安在了君蓁蓁頭上,就算祖母趕來也無法阻止了。
方錦繡什麼都想明白了,所以她要去做。
“好啊,那就讓全城的人看看你是怎麼仗勢欺人。”
她梗著頭說道,轉身就往外走。
而此時的寧雲釗也走過來。
想不明白那就不想了,該明白的時候就會明白了。
不管怎麼樣,不能讓林家的人把她帶走。
雖然為什麼要這樣做他也沒有想明白,那就做了再想吧。
寧雲釗走到了房門前,門前的兩個侍者攔住了他。
門裡的方錦繡也沒能走出來,因為君小姐拉住了她的手腕。
“不用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