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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個所以然時,李豐扔出了下一記重雷:“擊鼓令法”,直指軍隊。
大梁朝原本按著職能不同,有七大軍種,又按著地域,在江南、中原、塞北、西域與南疆五處各設一統帥。期間武官任免、軍餉、軍糧、甲冑火機等一應調配歸兵部統籌,其他事務則由各大軍區統帥各管各的。
而安定侯手中有一枚玄鐵虎符,可在軍情緊急的情況下調配全境兵力。
李豐保留了五大區的佈置,也沒有動安定侯手中的虎符,他只是在各區統帥之外,又設了幾名監軍。監軍直屬兵部,三年一輪換,只管一件事,就是向兵部請“擊鼓令”。
擊鼓令不至,統帥膽敢調兵一步者,一概按謀反論。
除玄鐵營以外,五區各地駐軍全需遵循此令。
擊鼓令一出,舉國譁然,誰還在意民間長臂師那些雞毛蒜皮的破事?
皇上和文武百官雞鴨亂叫地吵過了年,五大統帥當天便有三個要告老,鬧得沸沸揚揚,驚動了遠在西北的安定侯。
安定侯對皇上作死的法令尚且來不及表達意見,已經先得硬著頭皮輾轉各地穩定軍心,到處耐著性子聽老將軍們拊膺嚎喪,按下葫蘆浮起瓢地四處奔波。
這年元夕時,顧昀正好回京述職,被滿大街的大姑娘小媳婦劈頭蓋臉地砸了五十多條手帕,還沒來得及得意,這麼不幾天的工夫,已經全送出去給人擦眼淚了——尿布都比這節省。
連民間也跟著一起裹亂,各地書院的書生們成日裡掛在嘴邊的幾乎沒有別的事,車軲轆一般地將這個令那個令拉出來反覆鞭屍,來回爭論。
死氣沉沉了整個元和年間的朝廷總算給他們找了點事可供說嘴。
這一亂,便亂到了隆安六年,擊鼓令法仍未爭出個所以然來,皇上不肯裁撤法令,卻也暫時沒派監軍,法令有名無實地吊在半空,像是懸著一把劍,隨時準備將拉鋸雙方中的一方砸個頭破血流。
又是一年秋涼,距離當年江南蛟禍已經過了四年,魏王屍骨已寒,此事成了過期的談資,再沒人提起了。
蜀中官道旁邊有一家名叫杏花村的小酒肆——據說遍佈大梁全境中最多的村名就是“杏花村”,凡是支個棚子當壚賣酒的,十處有八處都叫“杏花村”。
一個年輕人輕輕地掀門簾入內。
他年不過弱冠,一身舊長袍,窮書生打扮,可那模樣長得真是俊俏,俊俏得近乎凌厲——高鼻樑,鬢如刀裁,雙眼微陷,目似寒星,卻偏偏不讓人覺得咄咄逼人,自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