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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完全裂開了。少年的動作停下來,這是整個房間裡自己唯一不敢碰的東西。
這是男人最珍貴的獎盃,被那年憤恨的自己摔壞的。現在他再去碰,才發現這東西有多沉,是實打實的獎盃,沉甸甸的榮耀。金光閃閃,耀眼奪目,如同那個人本應燦爛的十年。
男人還在往外抽紙巾,心裡盤算著怎麼去勸一個氣在頭上的少年。自己絕對不能去他的姥爺家,自己的身份絕對不能被那兩個老人發現,可是他剛邁進儲藏間,看到少年正捧著那個獎盃,試圖給它對上。
少年試圖將它復原,可是底座已經少了最重要的一塊,粘不上。男人站在他旁邊,也沒有怪他,反而將獎盃拿回去了,重新放在了不起眼、不重要的地方。
“走吧,我給你洗洗臉。”他拉住少年的胳膊,卻沒有拉動。他回過頭,少年正低著滴血的鼻子,從兜裡翻錢包。
錢包翻開,裡面藏著一張高糊的照片。少年直直地看著照片,小心翼翼地,將它放在了男人的手裡。像把自己早就動了的真心,給他看看。
男人不敢接,彷彿那東西燙手。直到少年不言語地非要塞給他,他才拿住。照片好模糊啊,可是裡面的自己,好像會發光。連鬢角和髮旋都打好了髮蠟,脖子上塗了一層清透的金粉,那年化妝師告訴男人,這叫高光。
那些高光,在燈光底下絢爛無比,他再屏著呼吸繼續看,彷彿被那層金色的寶石樣的光送回了那個夜晚。精緻的禮服,剪裁得體的襯衫,從天而降的閃片。
“跟我走。”少年這會兒才開始沒力氣,他捂了一把鼻血,可是沒捂住,嘴角的淤青全面腫起來,他的手再不小心往耳根一滑,剛好臉上橫了一道紅。彷彿不疼,又彷彿疼死了,校服領口皺皺巴巴。
男人捂住了嘴。
“你別哭啊。”少年笑了,一笑臉上的淤青更明顯,每說幾個字,就要歇一口,他一挑眉毛,那麼張揚狂放又大膽,“跟我走,我賺錢養你,你去唱歌。”
男人緊緊抓住那張照片,卻沒有流眼淚,點了點頭。少年父親說得不對,自己是值得擁有愛的,自己唱歌,會有人聽。
他沒有再拉住少年,而是陪著他一起收拾行李,不管去哪兒都可以。最後帶走的東西是冰箱貼,男人背上一個單肩背,任由這個剛剛打完架的高中生牽著自己走出去,開一段未知的命運。他們打了一輛車,車開了一小時才停,少年拉著他下車,面前是一個有些年頭的小區。
“我和他們吃飯的時候,我姥姥告訴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