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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撿終於拿到了張牧給的原材料,開始搓繩子。
媽媽以前教過他,因為自己瞎,他們不讓自己出帳篷,就坐著幫他們搓繩。繩子用處很大,可以換罐頭。
材料是荒漠裡的一種草,曬乾後很堅韌,但是容易斷,必須要把幾十根編到一起,才能變成一根粗粗的繩,那時候就不斷了。
白天,小狼哥跟著狼群出去圍獵,天色變黑才回來,宋撿一整天都坐在墊子上搓繩,累了就抱著狼睡一覺。有狼的時候他不害怕,狼和小狼哥一樣,會護著他。
張牧偶爾會過來看看,只看一個漂亮的男孩坐在狼堆裡,嘴裡咬著繩頭,細細的手指一根根分出草絲來,把短的打結,接成長的,按照一定順序編好再叼著繩頭搓。
這是一個很麻煩的工作,營地裡最擅長手工的女人都不願意幹。張牧也沒抱太大希望,原本只想給宋撿找一個活著的期望。
視覺是最重要的溝通方式,宋撿看不清楚,他的世界大打折扣,有點事情幹,不至於瞎想。但是張牧沒想到,兩個月之後,宋撿真的給他搓好了,好長好長一根,繞了十幾圈套在脖子上送來的。
繩子的重量,差點壓垮這個小男孩。
“張牧,我幹完活兒啦。”宋撿是被小狼哥拉著來的。這幾個月,脖上的面板磨破整整一圈,但小狼哥不給他摘,只好繼續磨著。磨到現在,新長出來的面板又破了,但是沒那麼疼。
張牧和羅小蘭從帳篷裡出來,他們的兒子女兒躲在遠處看。
“嚯,這麼長,都是你搓的啊?”張牧著實沒想到。孩子勁兒小,繩子比大人搓得細,但是可以用了。
“我搓的,我媽媽教的。”宋撿仍舊光著腳,臉被小狼哥擦過,儘管擦得不是很溫柔,怪疼的。張牧接過他的繩子,順手摸了一把宋撿的腦袋,比上次又胖了,還長高了。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手腕腳腕細得像一掰就斷。
結果手還沒收回來,狼崽子皺著鼻子開始嗚嗚,蹲著一步步逼近。
“你什麼時候能學會穿衣服?”張牧把手收回來,狼崽子的嗚嗚聲便消停了。他不怕狼崽子,甚至還覺得狼崽子有點變了,說不上來,雖然沒有人的習性,卻不讓人煩。只是太過危險。
“啊?你說誰呢!”宋撿知道這是說他小狼哥呢,“小狼哥不喜歡穿衣服,你別說他,他以後喜歡了就穿,你別說他了。”
“行行行,不說,不說。”這倆孩子,張牧無奈地搖搖頭,繩子給了妻子。羅小蘭本身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