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掌上金釵 (第1/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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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西梁唯一的郡主,是長公主府的掌上明珠,尊貴的身份讓她對所有事都是高傲不屑的,她還是第一次這麼卑微地去乞求一份愛情,第一次寧願背叛全世界也想要和一個人在一起,她放下了自己所有的尊嚴,可這些愛戀,那個人並不稀罕。
【一】
小秀才十八歲那年,他爹給他尋了一門親事。
小秀才姓薛,名丞。
那日,薛丞正坐在偏廳裡啃包子,遠遠便望見他爹從門外大步走了過來,緋袍銀佩,竟是連朝服也未來得及換。
他笑得極為開懷,嘴角兩撇小鬍子一抖一抖的。他道:“阿丞,這可是一門好婚事,對方是晉陽城裡出了名的好姑娘,長公主府唯一的千金,永寧郡主,傅錦歌。”
薛丞本沒有在意他爹的話,然而,“傅錦歌”三個字卻讓他一下怔在那裡,嘴裡的包子沒有嚥下去,噎在了嗓子裡。
薛老爺子只當他是太過開心,自顧自說著:“為父記得你們自小一起長大,可謂青梅竹馬,兩小無猜。雖多年未見,但今日提起,永寧郡主卻是十分想念你。為父想著你必十分歡喜,所以,長公主府提起這門親事時,為父便替你應承了下來……”
薛老爺子還在說著,薛丞卻再也聽不進去,啪的一聲,他手裡的包子掉在地上,滾到了門邊。
“傅錦歌”三個字便如魔咒般盤旋在他的耳邊,揮之不去。
在晉陽城,傅錦歌當真是十分出名的姑娘。長公主府的郡主,人們每每提起,便只有兩個字來形容——“悍婦”。
七歲的時候,她打掉了張將軍家少爺的一顆牙;八歲的時候,她拿著掃帚追著薛尚書家公子打;九歲的時候,她一腳將趙侍郎家嬌滴滴的小女兒踹進了湖裡;十歲的時候,因為聽到街頭小販說她一句不好,她便帶著府裡的下人拆了人家的攤子……
別的世家小姐在這個年紀學的是女紅,在一起討論的是漂亮的衣裙,而她,只會舞刀弄槍,上樹騎馬。
晉陽城裡的百姓多有怨言,但郡王夫婦又對她十分嬌慣,因此,他們也是敢怒不敢言。
如此,直到傅錦歌十二歲那年,她突然大病一場,宮中的御醫踏破了長公主府門前的臺階,她的病仍是毫無起色。郡王夫婦不得已,只能將她送去江南靜養。
七年已過,就在百姓漸漸忘記這個人的時候,傅錦歌突然在兩個月前回到晉陽,張牙舞爪的姿態比從前更甚。
她年過十九,若是尋常人家的姑娘,早已嫁作人婦。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