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恐怖的夜晚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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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這山的海拔是一千七百多米,山腳算是平原,我們今天是從半山腰開始爬,保守估計,垂直距離上至少要向上升六百米。六百米是個什麼概念,如果三米作為一層樓的話,六百米就是二百層樓。是的,我們要爬二百層樓,從一層開始爬起,一直爬到二百零一層,不允許坐電梯……而且,這還是保守估計。
不過爬山的成就感也在於此。當我們大汗淋漓地爬到山頂上的時候,心中澎湃而來的“一覽眾山小”的豪氣,頓時讓我們覺得,流再多汗也是值得的。人生的意義是什麼?如果你在這個時候問我,我一定會回答,人生的意義就是征服。
當然,雖然我們英雄了一把,下山的時候也著實狗熊。上山容易下山難,在這裡我是深刻地體會到了。我們下山的路並不是原路返回,而是選擇了另外一條比原路更加艱難的路。這條路的臺階跟沒鋪一樣,而且很高,有的地方甚至高達一米,幸虧我在家的時候喜歡爬樹,整天上躥下跳的,所以這個時候跳起來也沒什麼,倒是苦了那些不怎麼好動的女生,在這些地方都需要男生拉一把才能過去。除此之外,還有更離譜的。有些地方的路完全是“這世界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形成了路”,坡陡一些也就算了,還從土裡滲出巖砂,好幾次我都差點滑倒,還好後面的鐘原及時扶住我。雖然昨天晚上鍾原惹毛了我,不過看在他今天幫了我的份上,我也不好意思和他生氣了。
走了一會兒,我們來到了此番下山之路上的一處比較兇險的地方。之所以兇險,是因為它不僅臺階形同虛設,坡陡,有巖砂,而且很窄,如果兩個人在這條路上迎面相遇,其中一人就得靠在山壁上儘量地騰出空間來先讓另外一個人過去——就是這麼窄的一條路。
我們一行人緊緊靠著山壁緩慢行進著,生怕一腳踩空,掉下去。我在走過一個滑坡時,腳下的一塊作為支點的石頭突然鬆動了,我本能地趔趄了一下,另一隻腳隨即踏空,朝山崖邊上踩去。我驚慌失措地手舞足蹈,想要保持身體的平衡,奈何腳下的路真是太滑了,我眼看著就要往路外的山崖倒去……
鍾原眼明手快,一把拽住我的胳膊,將我拉了回來。
可是我卻更沮喪了。因為剛才手舞足蹈的時候,相機一不小心脫了手,現在我人回來了,它卻掉了下去……
我死死地盯著相機消失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