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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识,听到他们东一句西一句在讲。”
“在什么地方听到的?”
“想不起來了,反正这是真的。”
“你为什么交待得如此连贯?”
“你们问的。在问话中,我一直观察着你们的神色,我回答后你们不再追问,我就知道答对了。”
“你去苏州明明是三号,为什么要说成是二号呢?”
“我平时游手好闲,乡邻们对我印象不太好,我说是二号就离家了,是为了减少麻烦。”
“那三枚银元是怎么回事?”
“是那位老同志掏钱时,有几枚硬币掉在桌上,我联想起来,银元也是硬币。”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硬币是贝壳、铜板,你为什么不说是贝壳、铜板?”
“我……我不知道铜板也是硬币。”
从黄元斌轻佻的神态和回话的机巧里,我们感觉到这是一个颇有心计,不易对付的家伙。他兼有小聪明加无赖的双重习性,在强大的压力下,虽有紧张,但绝不慌乱,说话不少,但多是谋而后动。对这样的对手,审讯人员不仅要斗勇,更重要的是斗智。
第二天,对黄元斌实行了刑事拘留。关进看守所后,他又回到了起点,承认了自己的犯罪。理由是你们能逐步升级把我关起来,说明已经掌握了证据,既然蒙混过不了关,还是争取有一个坦白从宽的好态度。在以后的日子里,包括在执行逮捕的两个多月中,他一直交交翻翻、翻翻交交,重复着以往的故事。
在此期间,黄元斌的姐姐、姐夫也被押来北皋。在被审查的两个月时间里,黄元斌姐夫说清了一月三日傍晚黄元斌到沙洲港后的情况。他说:在第二天临走时,看到黄元斌把一个用手帕包着东西交给了他姐姐。而其姐姐在审查中,始终拒不承认黄元斌有什么东西交给了她。
面对侦查工作日趋复杂的局面,我们思考再三,决定将黄元斌的血液送北京进行DNA检验。当时,这项由英国人首先作为法庭证据使用的新技术刚刚引进我国,称之为“遗传指纹”。由于仪器价格昂贵,全国只有一家即公安部第二刑科所才能开展此项检验。虽然我国当时还没有法律规定,DNA的检验报告可以作为刑事犯罪的证据使用,但是,我们希望通过这项检验,用以佐证黄元斌的交待,能够在证据分析中起到支持和参考作用。
那时候,DNA检验技术远不如现在这么先进成熟,检验仪器庞大,程序复杂,在五、六天的时间里,我们每天都能接到北京送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