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節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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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不能說明什麼,因為孟老頭也不是時時刻刻呆在店子裡,到店子後面的屋子裡去拿東西,做飯,捅爐子燒水,都是經常的,誰都可以溜進來拿走一把剃刀。
JANE是個左撇子,但那致命的一刀卻切在左腕上,這是排除自殺可能的最強有力的證據。試想,一個人能用左手拿著刀,切在自己的左手腕上嗎?
JANE的屍體是在ALLAN的臥室被發現的,屋子裡沒有扭打掙扎的跡象。JANE的父母從朋友家回來的時候,JANE的父親用鑰匙開啟門,因為過道的燈壞了,他準備去開客廳的燈,結果踩到了什麼很滑的東西,摔倒了。JANE的媽媽去扶他,自己也摔倒了。簡父摔得很重,爬不起來,簡母費了好大勁才摸到客廳開了燈,發現過道地上有很多血,兩人身上也是血。
剛開始他們以為是自己摔傷了,檢查了半天,才發現不是自己的血,於是順著血跡找,找到ALLAN的臥室裡,簡母驚恐地看見JANE躺在ALLAN床上,蓋著被子,左手伸在床外,地上都是血……
簡母衝到床邊,發現女兒身體已經冷了。他們叫了救護車,也報了警。JANE被送到了醫院,但很快就證實已經沒救了……
公安局認為現場已經受到了破壞,但他們根據地上的血跡,斷定第一作案現場是過道,然後兇手將受害人放置在ALLAN的床上,偽造自殺現場。
桌子上有一封遺書,是以JANE的口氣寫的。但遺書寫得條理清楚,很有文采,不象是一個準備自殺的人寫出來的。經查證,筆跡跟成鋼的很相似。遺書是指名道姓地寫給成鋼的,兇手偽造遺書,是很常見的,但偽造一封寫給自己的遺書,就不大好解釋。不排除兇手有自作聰明,想造成混亂的可能。
公安局根據兇器追溯到“天下第一剪”的業主孟老頭,並從他那裡弄到了一份最近去理過發的男顧客名單,公安局當晚就把孟老頭和兩個在那裡理過發的青年帶到公安局,收審待查。
案發當晚,公安局就已將ALLAN定為頭號嫌疑,因為遺書是寫給他的,屍體是在他臥室發現的,而他本該在週末回家的卻沒有回來,可以斷定是畏罪潛逃。公安局讓JANE的父母幫忙查詢ALLAN的下落,JANE的媽媽在女兒的電話本上找到了幾個號碼,一個個打過去,終於找到了ALLAN。
因為ALLAN有四個人證明他不在現場,所以公安局沒有把他當作罪犯逮捕,而是讓他呆在收審站。收審的原則是寧可錯關三千無辜,不可放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