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一張借據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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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背面縫的居然是一張借據和一張黑白照片!
縫這個東西進棉襖的人很細心,用防水油紙包得嚴嚴實實,就算原主愛乾淨洗了棉襖,裡面的東西估計也不會弄溼。
借據上清楚寫著借款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詳細的家庭住址,直系親屬有哪些,什麼時候因什麼原因向蘇東漢同志借款兩百元,期限是兩年,兩人的親筆簽名合影就是信物,兩年後算上利息應還款二十百五元,到期憑藉據和信物回款,可以非本人。
除了出借人和借款人雙方簽名,另外還有兩個見證人簽名,都按上了紅手印。
可以說寫這張借據的人心思相當縝密。
借據的日期已經是三年多以前,也就是原主下鄉前不久發生的事。
蘇桃桃努力回憶了一下,書中好像是沒有寫到這一段,大概是原主回城後也沒發現棉襖裡縫了借據,因為她穿書進來,做了和原主不一樣的選擇,導致劇情的發展出現了很大的偏差,可以說除了客觀存在的人或事,原著劇情已經沒有多大的參考意義。
蘇桃桃拿起照片看了眼,不由地笑了,遺傳學真是一門偉大的學問,原主的狐狸眼居然是遺傳自父親,即便沒見過本人,只需一眼就能看出哪位是出借人蘇東漢同志,也就是“蘇桃桃”的親生父親。
原書中對蘇桃桃家人的著墨不多,一句關係不好帶過。
借據中借款人曹國華的家庭住址就在青蓮公社所在的縣城,距離蘇桃桃所在的大隊不過十公里左右的路程。
蘇桃桃在這裡插隊,還有她棉襖裡縫的借據,想來可能不是巧合,而是蘇爸運作過的,所謂“和家人關係不好”可能只是原主的視覺,她的家人對她應該還是不錯的,只是這年頭信奉多子多福,一般家裡都有幾個孩子,她上頭有兩個哥哥,底下還有一個妹妹,她夾在中間是最容易被忽視的一個。
蘇爸或者蘇媽不告訴原主留了這麼一手,估計也是知道原主大手大腳的性子,到了真正需要救命的時候,他們遠水救不了近火,所以提前埋下這個“近火”,關鍵時刻或許可以解決燃眉之急。
可以說相當用心良苦了。
蘇桃桃把借據和照片收好,全副家當只剩下十三塊八毛五的她,應該很快會用到這把“近火”,即便她不吃,正在發育期的塵塵也得儘快養起來,那麼聰明的崽崽,可不能荒廢了他的天賦。
繼續收拾的過程當中,蘇桃桃又找到了竹馬寫給原主的信。
她大致看了下,字不錯,文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