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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李冰最先反應過來,她拉著石化般的郝敬就跑,因為約見處地處荒涼罕有人至,王兵在江秀死亡的震驚過後就意識到不能放那兩個人離開,不然自己也就死定了,殺了他們自己再逃亡,還有一線生機。
於是一不做二不休地提刀就追了上去,其實本來郝敬和李冰兩人,真要全力一搏,王兵也未必就能立刻得手,可他們兩個都是文人,都是老師,連雞都沒殺過,何況是人。郝敬在王兵追上來之後還苦苦勸他去自首,結果被怒怕交加的王兵當胸就是一刀,他殺紅了眼睛,剩下李冰一人,自然也沒能逃過。
王兵最大的疏忽,怕就是低估了警察辦案的能力了。他平時擺攤賣水果的時候也和人閒聊,知道警察辦案有一定的程式,還要講究證據,他就把刀和帶血的衣服都扔進了河裡,想著一時半會兒不會被人懷疑,就回了居住處,把本來準備第二天去市場批發水果的一筆款子拿到手,再加上信封裡的這些,想著也夠他到一個陌生地方隱姓埋名做點小生意了。
他自覺時間已經趕得很緊,連賣剩下的一批水果都沒處理就去火車站買票,沒想到他買了火車票還沒進站,人就被扣下了。
接著血衣和兇器也被找回來,身上郝敬給的信封還在,證據確鑿,無從抵賴,他只得認了罪。
聽著似乎是一個完全的偶然事件,郝靚無法接受自己的父親就是死於這麼一個“偶然”,她執著於一點,她的父親和江秀沒有關係,父親既然這麼說,她就無比的相信,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他捲入了這場情殺?郝靚覺得,如果那個背後的黑手真是於自強,那麼比起王兵來說,她更恨的,應該是前者。
她還沒來得及想通這一切,又一個爆炸性的訊息強迫她做了接受。
“根據法醫報告,死亡的兩名女性均為孕婦,只不過江秀懷孕已經五個多月,而李冰的不足三個月。”
郝靚因為不能接受這所謂的真相,親自找了主管該案子的警方負責人詢問,那人到最後便補充了這麼一句。
二十四
郝靚的心情已經無法用語言形容,她的大腦僵硬得發疼,似乎已經壞掉,無法再處理這麼複雜的資訊了。
她終於明白當日於浩洋的心情,不,比他更甚。因為李冰是郝靚所喜愛的,早已當成家人看待的人,她如果生下孩子,無論男女,那都是自己的至親骨肉,是在這個世界上能被稱之為她的手足的人。現在剛剛得知這麼個存在,卻又殘忍地告訴她又不在了,完全相當於又一個親人的離開,且是永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