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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還想是不是可以找可口可樂要點錢去,這不叫植入軟廣告嗎?結果人家可口可樂說,我們這種公司這麼大,不但不需要植入廣告,你還必須得把電影拿來讓我們審查,我們得看看你放的商標到底是不是我們那個年代的商標,如果商標不對,你還得重拍。結果我們弄巧成拙,最後還得把電影拿給人家去審查。幸虧我們的美術還比較負責任,他確實是按照那個年代的老照片去做車上那些裝飾的,可口可樂市場部在審查完以後確認沒錯,才最後批准我們使用。結果是人家不但一分錢沒給我們,還得經過批准,我們才可以在電影上用它的標誌。
可口可樂剛到中國的時候沒有被譯成“可口可樂”,當時叫“蝌蚪啃蠟”。那個時代的翻譯沒有一個標準,就是大家亂翻,福建人按福建人的口音翻,“福爾摩斯”肯定是福建人翻的,廣東人按廣東人的口音翻,上海人就按上海人的口音翻,於是大家就全亂套了。這“蝌蚪啃蠟”聽起來就不好喝,所以在中國的市場非常不好。後來這東西被一位叫蔣彝的大才子發現,把名字譯成了“可口可樂”,結果一下子銷量大增,開啟了市場。可見這種日用品其實口味並沒有多大的區別,你說麥當勞的漢堡和其他漢堡有什麼區別,可口可樂這個汽水我覺得還沒有北京的“北冰洋”好喝,可就是因為它的整體宣傳、推動以及各方面的包裝,讓大家覺得可口可樂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