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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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東西,離婚的話,只能是財產重新分割,而不能完整的拿回來。
沈玉佳和蔣惠的情況不一樣,蔣惠是純粹的鄉下婦女,當初雖然把所有身家給丈夫,但給出去的也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且錢的數目並不大。
李國強雖然渣,但他沒少賺,蔣惠離婚的時候只是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能拿多少是多少,無論拿到多少,都遠遠超出她當年拿出去的那份。
靠她自己,在鄉下種地是種不出那些錢的,不論感情,只說錢,蔣惠不虧。
但沈玉佳就不同了,宋子豪手上的錢,不是宋子豪自己賺的,而是從沈玉佳手上騙來的。
沈玉佳從頭到尾沒經營過公司,公司的生意賬目,對她而言完全是筆糊塗賬,財產分割的時候,她很難說能拿到多少。
宋子豪出軌甩了沈玉佳,還要拿走沈玉佳的財產,沈玉佳人財兩空,當然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