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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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陸不知從哪裡掏出一套精緻的工具,在錄音筆裡搗鼓了一陣,換了新電池,錄音筆一陣陣沙沙聲後,居然能用了。
三人一起看向日記。
日記本字寫的不錯,顯然和寫紙條的人不是同一個人。
寫日記的人叫朱旭琨。
是一個喜歡寫隨筆的人,喜歡不時記下自己經歷的事,以及心情。
為了節約儲存空間,錄音筆裡都是簡單的一兩句話。
不過,日記加錄音,基本就能理順他們之前完全不知道的一些事情。
這人是一個華僑,家裡很有錢,喜歡淘老舊的收藏品,這次一個人回國,是回來淘東西的。
他無意間收到訊息,有人要賣一個傳家寶。
當年不像現在網路和快遞遍佈全國各地,要在鄉下淘點東西挺不容易。
朱旭琨聯絡上賣家,賣家寄了照片給他看。
他看上以後,就拉著發小去了那個偏遠山區,買下這鐲子和箱子。
朱旭琨買到這東西以後,覺得多在鄉下呆呆,說不定還能淘到點什麼。
他的發小方勳說他們公司的保安宋啟明的家在鳳石村,鳳石村是典型的沒有開發過的老舊村。
朱旭琨覺得這種地方最容易有老東西,又聽說由於公司放假,宋啟明也回了老家,便提出去鳳石村找宋啟明,看能不能淘到點東西。
方勳給宋啟明打了電話,說去他家玩。
宋啟明拒絕了。
方勳知道宋啟明家裡窮,以為宋啟明拒絕是不想別人看見他的家庭狀況。但禁不住朱旭琨求,和朱旭琨一起去了鳳石村。
心想反正到了地方,宋啟明不可能不讓他們進門。
由於鳳石村離他們只有一百多公里,於是二人直奔鳳石村。
他們找到宋啟明家,宋啟明見到他們,就像見了鬼,沒有像他們想的那樣,人來了就好好招呼著,而是趕他們走。
方勳沒想到宋啟明平時挺好說話的一個人,居然會這樣對他們,氣得不輕,和宋啟明當場就吵了幾句,驚動了村長,村長來訓了宋啟明幾句,才把他們留了下來。
以方勳的性格,根本不會留下,但那時天色己晚,而且鳳石村不通車,要搭車,得步行近兩個時去到外面的小鎮。而那個時間,就算走出去也沒有車了,帶著氣在宋啟明家住下。
方勳生氣歸生氣,但奔波了一天也累了,吃完飯就早早睡了。
朱旭琨睡不著,去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