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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公里呢,哪怕全程最快速度,也得接近一個小時。
“我聽說附近有家燒烤店不錯,要不要去嚐嚐?”
“燒烤嗎......”
熱芭有些猶豫了。
她確實是蠻想和林城一起去吃燒烤的。
但吃那麼油膩的東西,有些不太合適吧?
“我聽別人說,那家店的烤牛肉串老香了,還有什麼烤羊肉串,烤雞腿,烤魷魚......”
林城不停說著,別說熱芭了,就連隔著個螢幕的觀眾們都被說饞了。
最終。
熱芭還是艱難的點了點頭。
行,吃就吃!
大不了自己吃一點點就行!
絕對不能多吃!
要不然跟著林城這傢伙混,早晚要胖成小肥豬!
其實換做之前,熱芭肯定是會選擇拒絕的。
還是那句話,像她這種靠臉吃飯的女明星,肯定要保持好身材管理。
可經過和林城這些天的相處。
不知不覺間,熱芭也快變成林城的形狀了。
什麼吃零食喝飲料,那都再正常不過了。
甚至跟著林城騎電瓶車出來玩的事情都發生了。
哪裡還有明星的樣子。
這麼多事情都做了,現在再吃頓燒烤,也沒什麼吧?
......
而與此同時。
這邊林城還在打算帶著熱芭一起去吃燒烤。
另一邊。
海浪娛樂公司當中。
林菲菲看著手機裡的訊息,臉上滿是不可置信。
“有人要找林城代言商品?”
“真的假的,誰這麼想不開啊,找他代言商品?”
倒不是林菲菲對自己這個乾弟弟有什麼意見。
主要是,林城實在是太離譜了。
壓根就不像是個明星。
更像是某個誤入綜藝節目的普通路人。
可偏偏,人家唱歌又好聽,長得又帥,拋開那些騷操作不談,林城還真就是小鮮肉模版。
什麼樣的人會找他代言啊?
助理劉姐臉色頗有些尷尬。
“那個......林總,對方開的價格挺高的,而且指名道姓就是要林城代言,其他人誰也不接受,只要我們這邊一答應,他那邊立刻把錢打過來。”
林菲菲更疑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