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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艄公跟黎老根約好明天一起去縣城,等黎老根一走,姚母不樂意了:“你要天天去縣城吃麵?有你這麼花錢的嗎?”
以前姚艄公掙錢多的時候,出去撐船都是自帶午飯的!
姚艄公道:“我們以前天天省錢,最後錢不還是沒了?等明兒個,我買包子回來給你吃。”
自己如果也能吃上包子……姚母心理平衡了:“你買兩個,給兩個孩子也吃點。”
姚振富:“……”所以他沒有?
以前他在縣城的時候,包子常吃,現在的待遇真的是一落千丈。
至於金茉莉,她的心情也很差。
上輩子這個時候,黎老根已經死了。
黎青執的兩畝地賣了五十兩銀子,她跟黎老根分了之後,黎老根很快就霍霍完銀子,只能回去跟他弟弟住。
以前他年輕,能幫著幹活的時候,他弟弟對他還好,但他那時候已經很老,他還把賣地的錢花光了……
黎老根的弟弟處處苛待黎老根,黎老根也就餓死了,據說死的時候瘦得就剩一把骨頭。
可現在,黎老根不僅越活越年輕,竟然還打算天天去縣城吃麵條。
接下來十天,黎青執沒有去縣城,每天都在家讀書練字。
他仔仔細細地謄抄修改朱前的自傳,每天都堅持抄寫三千字,右手的字也就越練越好,如今,他的字端正之餘,還有了自己的風格。
除此之外,黎青執還會每天用左手寫兩千字丁喜的書,丁喜是給了錢的,他的書肯定要寫完。
苟縣令的故事,黎青執也會每天寫兩千字,他這次寫的,是苟縣令審判張贇權的故事。
故事從張贇權橫行崇城縣開始寫,苟縣令發現張贇權的惡行之後,私下調查,最終將張贇權等人一網打盡……
這個故事,黎青執覺得能寫個五萬字。
用毛筆寫字,寫順了之後寫字速度其實跟用硬筆來寫的速度差不多,可即便如此,每天七千字的寫字任務還是要花掉黎青執整整一下午的時間。
上午他要看書要教孩子,時間也被排得滿滿當當,要不是黎青執有異能,累了可以用異能清除體內的疲憊,一定做不到這樣。
還有就是他經歷過末世,於是曾經讓他覺得無比辛苦的學習,也就算不得什麼了。這十天黎青執沒去縣城,但金小葉會把縣城的各種事情告訴他。
修碼頭的事情,做起來沒有那麼快,苟縣令光是買地找人,就要花不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