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爺慈悲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刺了一下,這次兩人雖然依舊對我不爽,卻也沒有像上次那樣將我單獨關進小黑屋,而是將我關進了真正的拘留所。
大約三十平的房間,擺放著十張床位,裡面已經有了三個人,加上我一共四個人。
如果有撲克的話,剛好能夠摜蛋鬥地主了。
那三人見我進來後,一臉冷漠的看了我一眼後,又摳著腳轉頭繼續看電視。
雖然第一次真正進牢房,我卻沒有絲毫的慌張,而是在腦海中不斷思考各種事情。
邱彩英再次出手,肯定不會輕易善罷甘休了。
只可惜本打算明天與宣薇一起去看新房、去領證的,這下又去不成了,最為重要的是,又要讓宣薇為我擔驚受怕了。
這讓我無比的遺憾、愧疚,而又感到無奈。
嘆息一陣,回頭又想到,邱彩英並不可能只是要短暫拘留我,有了上次的經驗,她肯定還是想要將我送進監獄的。
只是,她接下來又會使出什麼殺手鐧呢?
李衛平提醒我時,我已經查過相關法律檔案,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而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法行醫。
我仔細分析過自己的情況,舉辦線下粉絲會時,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是肯定,但是我並非以營利為目的,這是一個爭議點。
當時也只是為了練習醫術,雖然確實有望聞問切,但我也只是就實際情況做出一些診療建議,並沒有做出醫治行為,比如開藥方、針灸或者推拿之類的醫療舉措,也沒有藥品和醫療器械。
只看不治,這怎麼也不能說是非法診療吧?
那些醫學院的學生,在畢業獲取執業資格之前,哪個不是找身邊親友、或者同學之間,相互聯絡過?
單憑這些內容,能控告我什麼呢?
想來想去,只有一個可能,就是像祁偉說的那樣,重金誘惑部分品性不正的人來誣陷我!
第二天上午的時候,警察例行公事提審了我。
對方拿出了一份檔案,上面記載了幾月幾日我為哪些人看過病等等,讓我簽字確認。
看到上面的內容,我就知道對方確實做了大量的工作,調查的非常詳細。
在我直播的那段時間,幾乎每天都有線下粉絲會,每次二十人的情況下,其中練習中醫的案例,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