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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做事也確實很踏實,平時她的銷售業績很好,只是,下班之後不怎麼和我們活動,我們都覺得她下班之後還要去找孩子,所以,平時也不怎麼多過問。”
店長說到最後嘆了口氣,又從包裡拿出一個紅包來:“這次聽說她出了點事,店裡的其他人還都挺擔心的,讓我包了點錢帶過來,到時候不行,就幫她付一點醫藥費吧,也算是我們的一片心意。”
這麼看來,張萌和同事的關係不錯,平時也並沒什麼惹人厭煩的過激行為,今天發生的事情應該是有誘因的。
羅無辛仔細觀察著店長的態度,又問:“她有跟你們具體說過她丟孩子的事嗎?”
“嗯……在一開始講過,因為我們幾個同事也提出過想要幫她找關係問一問。”
店長思索片刻:“她說,她的孩子是四年前丟的,走失的時候才兩歲,她這幾年在全國找了一圈,然後又回來了,說是,如果到今年孩子還在的話,應該已經六歲了。”
六歲……
羅無辛想了想,抓起原先散落在沙發上的兒童衣服:“所以這個是你們店裡賣的衣服嗎?”
而這一次店長翻看了一下衣服的牌子,很快點了頭。
“是的,應該就是前幾天她在店裡買的,她當時還說呢,雖然孩子沒找回來,但是她每年都會給孩子買新衣服,想想她的孩子笑起來有酒窩,應該很適合穿我們店裡這些色彩很亮的衣服,當時聽的我們也是怪不忍心的,就用折扣價賣她了。”
“所以,在張萌家看了一圈,不是也沒找到什麼證據嗎?”
下午五點半,換回身體的陶昕將羅無辛的衣服摺好,卻沒有換上家居服,而是換上了一條外出的裙子,拿上羅無辛的車鑰匙下樓。
回到“房間”的羅無辛心知肚明她要去哪裡:“你哥今天應該不會晚上回醫院加班了吧?”
“哼,他手都受傷了,再安排他上班我要去投訴了。”
陶昕早在換回身體的時候就和陶森聯絡了,她裝作是從新聞上看到醫鬧問陶森的狀況,果不其然發現對方將一切說得十分輕描淡寫。
而這更堅定了陶昕要去一趟的決心。
她開著羅無辛的車直奔陶森的家而去,下車時聽到羅無辛涼涼道:“你還真是不把我當外人,得虧這車是自己的,不是公家的。”
相比於陶昕住的高檔公寓,陶森的家看上去就是正常小區住宅了,在等電梯的時候羅無辛藉著陶昕的眼睛看了四周環境,猜測這多半就是陶家的老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