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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真的越來越不喜歡那種……該怎麼說呢?我真的越來越不喜歡那種當人家手下小弟的感覺。就是因為不喜歡,所以我離開了。但現在我為了生活,卻眼巴巴等著想搶劫我的人出現,我才有機會有理由用槍把他們幹掉,相比之下也沒好上多少吧哈哈哈。
幸好泰緬邊界的治安很糟糕,龍蛇雜處,暗巷裡死了幾個混混也沒人在意,真是幹他媽幸運了我。我在那裡溜達了三天,整整被搶了十一次,最後我趕在子彈都用光之前找到專門搞定骯髒交易的黑市賣家,我才有辦法在那裡待上一個禮拜,成為當地所有熱衷在暗巷搶劫的混混的瘟神。
是,我承認我又暫時將唱歌的事放在一邊,畢竟我喜歡唱搖滾是一回事,但我要開口應徵當一個搖滾歌手又是另一回事,現在我的肚子飽了,山窮水盡的日子離我又遠了些,當駐唱歌手的事我得再醞釀一下。
大概是第十五天還是第十六天吧,我想我已經準備好了,我打算在面試的時候唱我最喜歡也最有把握的the scarecrow,為了讓我自己看起來更搖滾,我還多等了兩天,讓我臉上的鬍渣看起來更頹廢。
最後我選了一間門口貼著“徵駐唱歌手”手寫字板的酒吧進去,嗯,看起來沒有人正在排隊應徵唱歌,臺上也沒有歌手在虐待大家耳朵,我想我可以待在吧檯前醞釀一下下,免得待會我太緊張表現不好。
說真的,萬一出了糗,很可能我會把槍掏出來把整間酒吧裡的每一個人通通幹掉,那也不是我願意看到的結局。
就在我東張西望的時候,一個看起來像妓女的女人請了我一杯酒。
“你不像是這裡人。”像妓女的女人故意搔首弄姿。
“什麼意思?”我注意到酒杯上有一個鮮紅唇印。她的。
那是個很漂亮的唇形,可惜那個像妓女的女人臉上有一條讓人無法忽視的長刀疤。事實上就因為那條疤太惹眼,在請我喝酒之前我就注意到一個人默默坐在角落喝酒的她,想必她也注意了我很久……注意到我一直在默默打量酒吧裡每一個可能搶我的人。
“你像是在找什麼。”
像妓女的女人甜膩地注視我,繼續說:“但這裡,沒有人在找什麼。”
“……怎麼大家老是說一些很高深的話,我是有聽沒懂。”
我一口將那杯酒飲盡,嘿嘿說:“除了錢,我只想找一個好好睡覺的地方。”
“晚上就睡我吧,反正今天我運氣不好,沒客人。”
“那就是我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