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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四本主角則是天才。
這本書的側重也不是在天才和庸才之間,而是簡單而爽快的升級。沒看見法斯特已經翻到第三頁了嗎?
“你們覺得怎麼樣?”安南問。
吟遊詩人覺得這個故事很故事——這是種誇獎。現在的所有故事都是普通的,就在身邊的,沒有什麼特別的故事。而他從這本書上久違的感受到新穎。
而且那些痴愚的反派很能調動情緒。
“我有些好奇你的來歷了。”吟遊詩人觀察安南的黑髮黑眼,“你希望我怎麼幫你,讓它出版嗎?”
“這樣最好,不過需要多久?”
“不知道,我得去趟微風城問一些朋友。”吟遊詩人給了安南大約兩個星期的回覆。畢竟微風城來回一趟就要一週。
但即使出版,想要拿到第一筆出版費也要推遲兩到三個月以後——
安南勉強能等,但塔西婭不行。
而且法斯特不準吟遊詩人離開酒館:“你把酒館唯一的吟遊詩人弄走了。難道讓馬丁頂替上空缺?”
一顆腦袋湊了過來:“也不是不行。”
“滾去幹活。”
“哦。”
“如果讓它變成吟遊詩人口中的故事呢?”安南繼續問道。
“嗯……作為講出來的故事,我覺得太長了。”
吟遊詩人搶回了筆記,翻回第一頁,“對話太多了,想讓客人沉浸故事得刪掉一些內容。”
正常的閱讀快於唸誦,故事冗長只會讓客人昏昏欲睡。
這時,吟遊詩人意識到安南的想法:“你想把它賣給我?”
“可以嗎?”
吟遊詩人搖了搖頭,告訴安南沒人這麼做……所有聽過的人都會記住故事,都可以說這個故事。
花錢買下它沒有任何意義。
“如果只是講故事呢?一個新穎,連續的故事應該能給酒館帶來更多客人。”
“可以試試。”抱著雙手的法斯特饒感興趣地說,順便奪回筆記,“你需要錢?講這個故事的時候額外賣出的酒錢可以分你一部分。”
這也是投資的一部分。法斯特看好安南,如果是馬丁提出這個建議,他最多把70銅幣的週薪漲到71銅幣。
“我不想講這個故事。”
插曲反而發生在沒理由拒絕的吟遊詩人身上。
這和吟遊詩人職業的晉級有關。吟遊詩人從各處收集故事、詩歌與樂曲,將其撒播,並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