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3)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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熄燈以後無數小時的苦工。首先得把石頭削成想要的形狀,然後才是用磨石布不斷琢磨打光。看著它們,我內心升起一股暖意,這是任何人看到美麗東西之後都會湧現的感覺。這種美是花了時間和心血打造出來的,是人之所以異於禽獸的原因。我對他的毅力肅然起敬,但直到後來,我才真的瞭解他是多麼堅持不懈。
一九五〇年五月,上面決定要翻修監獄車牌工廠的屋頂。他們打算在天氣還沒有太熱時做完,徵求自願去做這份工作的人,整個工程預計要做一個星期。有七十多個人願意去,因為可以藉機到戶外透透氣,而且五月正是適合戶外工作的宜人季節。上面以抽籤方式選了九或十個人,其中兩個正好是安迪和我。
接下來那個星期,每天早飯後,警衛兩個在前,兩個在後,押著我們浩浩蕩蕩穿過運動場,瞭望塔上所有的警衛都用望遠鏡遠遠監視著我們。
早晨行進的時候,我們之中有四個人負責拿梯子,把梯子架在平頂建築物旁邊,然後開始以人龍把一桶桶熱騰騰的瀝青傳到屋頂上,只要潑一點那玩意兒在你身上,你就得一路狂跳著去醫務室找醫生。
有六個警衛監督我們,全是老經驗的警衛。對他們而言,那個星期簡直像度假一樣,比起在洗衣房或打造車牌的工廠中汗如雨下,又或者是站著看管一群囚犯做工掃地,他們現在正在陽光下享受正常人的五月假期,坐在那兒,背靠著欄杆,大擺龍門陣。
他們甚至只需要用半隻眼睛盯著我們就行了,因為南面牆上的警衛崗哨離我們很近,近到那些警衛甚至可以把口水吐到我們身上,如果他們要這麼做的話。要是有哪個在屋頂上工作的囚犯敢輕舉妄動,只消四秒鐘,就會被點四五口徑的機關槍掃成馬蜂窩,所以那些警衛都很悠閒地坐在那裡;如果還有幾罐埋在碎冰裡的啤酒可以喝,就簡直是快活似神仙了。
其中有個警衛名叫拜倫·哈力,他在肖申克的時間比我還長,事實上,比此前兩任典獄長加起來的任期還長。一九五〇年的時候,典獄長是個叫喬治·鄧納海的北方佬,他拿了個獄政學的學位。就我所知,除了任命他的那些人之外,沒有人喜歡他。我聽說他只對三件事有興趣:第一是收集統計資料來編他的書(這本書後來由一家叫“粉輕鬆”的小出版社出版,很可能是他自費出版的),其次是關心每年九月哪個球隊贏得監獄棒球聯誼賽冠軍,第三是推動緬因州透過死刑法。他在一九五三年被革職了,因為他在監獄的汽車修理廠中經營地下修車服務,並且和哈力以及史特馬分紅。哈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