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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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有個洗衣房工頭名叫韓利·巴克斯,他在一九二二年被關到肖申克來,三十一年後死於監獄的醫務室。他簡直把研究越獄當作嗜好,或許原因就在於他自己從來不敢親身嘗試。他可以告訴你一百種不同的越獄方法,每一種都很瘋狂,而且肖申克的犯人都嘗試過。我最喜歡的是畢佛·莫里森的故事,這傢伙竟然試圖在車牌工廠的地下室建造一架滑翔機。他是照著一九〇〇年出版的《現代男孩玩樂與冒險指南》上面的說明來造飛機,而且一直沒有被發現,只是直到最後他才發現地下室的門都太小了,根本沒法子把那架該死的滑翔機搬出去。每次韓利說這個故事時,都會引起一陣爆笑,而他還知道一二十個同樣好笑的故事。
有一次韓利告訴我,在他服刑期間,他知道的企圖越獄案就有四百多件。在你點點頭往下讀之前,先停下來好好想一想。四百多次越獄嘗試!等於韓利在肖申克監獄服刑期間,每年平均有十二點九次企圖越獄事件。當然,大多數越獄行動都還滿隨便的,結局不外乎某個鬼鬼祟祟的可憐蟲、糊塗蛋被警衛一把抓住,痛罵:“你以為你要上哪兒去呀,混蛋!”
韓利說,比較認真策劃的越獄行動大概只有六十件,其中包括一九三七年的“大逃亡”,那是我入獄前一年發生的事情。當時肖申克正在蓋新的行政大樓,有十四名囚犯從沒有鎖好的倉庫中拿了施工的工具,越獄逃跑。整個緬因州南部都因為這十四個“頑強的罪犯”陷入恐慌,但其實這十四個人大都嚇得半死,完全不知該往哪兒逃,就好像誤闖公路的野兔,被迎面而來的大卡車車頭燈一照,就動彈不得。結果,十四個犯人沒有一個真正逃脫,有兩個人被槍射死——但他們是死在老百姓的槍下,而不是被警官或監獄警衛逮著,沒有一個人成功逃脫。
從一九三八年我入獄以來,到安迪第一次和我提到齊華坦尼荷那天為止,究竟有多少人逃離肖申克?把我和韓利聽說的加起來,大概十個左右。只有十個人徹徹底底逃脫了。雖然我沒有辦法確定,但是我猜十個人當中,至少有五個人目前在其他監獄服刑。因為一個人的確會受到監獄環境制約,當你剝奪了某人的自由、教他如何在牢裡生存後,他似乎就失去了多面思考的能力,變得好像我剛剛提到的野兔,看著迎面而來、快撞上它的卡車燈光,卻僵在那裡動彈不得。許多剛出獄的囚犯往往會做一些絕不可能成功的蠢罪案,為什麼呢?因為如此一來,他就可以回到牢裡,回到他所熟悉瞭解的地方。
安迪不是這樣的人,但我是。眺望太平洋的念頭聽起來很棒,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