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弱女子與女強人 (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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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幸是社會的不幸。
告別原始時代以後,中國傳統社會就一直是一個男性的社會,或者說是一個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為了維護這樣一個社會秩序和統治模式,中國的男人編造了一整套哲學倫理學原理,來維護他們壓迫統治女人的“合法性”。
這套理論大致是這樣:首先,從男女關係中抽象出兩個哲學範疇——陰與陽;並根據男人和女人的生理心理特點,派定陽的性質是剛,陰的性質是柔;陽的特徵是動,陰的特徵是靜。這當然未嘗沒有一定的道理。比方說,男性暴烈,是為剛;女性溫和,是為柔;男性好鬥,是為動;女性內向,是為靜。所以陽剛而動,陰柔為靜,這就叫“動靜有常,剛柔斷矣”。
第二步,把陰陽範疇泛化,推廣到一切領域中去。比方說,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因為天降陽光雨露有如男授精,地生動植萬物有如女分娩;日光強烈故屬陽,月光柔和故屬陰。於是這一比附,也能為人們所接受。
第三步,便是把哲學範疇轉化為倫理學範疇。天不是在上嗎?地不是在下嗎?所以“天尊地卑”。天地關係尚且如此,況乎人類?因此,和天一樣屬陽、剛、動的男人就尊貴,和地一樣屬陰、柔、靜的女人就卑賤,這就叫“男尊女卑”。剛而動者,可以在廣闊世界縱橫馳騁,柔而靜者只能在自己家裡洗衣做飯,這就叫“男主外,女主內”。當然,卑賤者只能受高貴者統治,柔順者理應受剛健者擺佈,也就不在話下。
無疑,中國傳統社會中的男女不平等,歸根結蒂並不是這種理論造成的,但這種理論對人們心理的影響,卻也不可低估。至少,它造成了這樣一種錯覺:女人天生柔弱,女人就該逆來順受。
不同的弱女子當然各有其不同的不幸遭遇,但也不乏其共同之處。
首先她們的出生,就被認為是不幸、不祥,甚至有罪。這個觀念大約可以追溯到商代。據專家們考證,殷商卜辭中即有“貞,有子”和“不嘉,有女”的內容。商人重鬼神,事事都要占卜,妻子懷孕當然也不例外。結果,占卜到“有子”,便是“貞”(吉利),占卜到“有女”,便是“不嘉”。可見,重男輕女的觀念,大約自商代起便已經有了。
到了周代,便有了“弄璋”、“弄瓦”之別。《詩•小雅•斯干》說:如果生了兒子,就讓他睡在床上,給他一塊玉璋;如果生了女兒,就讓她睡在地下,給她一隻紡錘。所以,後人又把生兒生女,分別稱為“弄璋之喜”和“弄瓦之喜”。雖說同是“喜”,但分量大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