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閒話 (第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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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名儒馬融之女為妻,就有人聽房。這事後來記載在《後漢書》中。以馬融之德高,袁隗之望重,豪族府邸之中,尚有此事,則民間可想而知。
因此我懷疑,鬧房與聽房之俗,大約“古已有之”。它們很可能是一種極其古老的原始習俗,其本來目的,是對部落的青年進行性啟蒙教育。不過天長日久,世風日下,民心不古,性教育的方式,便變成了性宣洩的手段。而且,在某些時代和某些地方,還鬧得極不像話。有的把新娘引至庭前,翻衣服,脫鞋子,品頭論足,任意戲弄,以至“廟見之婦,同於倚門之娼”;有的大動干戈,舞弄棍棒,吊打新郎,甚至弄出人命案來,使“紅事”變成了“白事”。顯然,這就不是性的宣洩,而是心理變態了。
應該說,這裡面有一個“度”的問題。任何玩笑,都應該以不傷害對方為度。這就像撓癢癢,輕輕抓撓幾下,挺舒服;下手重了,抓破面板,性質就變了。葷玩笑就更應適度,因為它極易造成對對方人格的侮辱,尊嚴的侵犯,也極易造成傷風敗俗的不良社會效果。但是,這個“度”並不好把握。而且老實說,再適度的葷玩笑,也畢竟不雅;在婚禮上對新郎新娘大起其哄,強人所難,也極不文明。無論怎樣,要求新人當眾出醜,總是對他人不尊重的做法。因此,隨著我國城鄉居民文明程度的提高,相信這種陳規陋習,也終會銷聲匿跡,不復存在。
老闆娘不是每天都要打交道的人,新娘子更是十年九不遇,平時可以與之隨便說說風話,開開葷玩笑的,大約便只有關係不親不疏的已婚婦女一種。為什麼必須是已婚婦女,又必須關係不親不疏呢?這就涉及中國傳統社會中兩性關係的一系列微妙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