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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病。
狗咬狗。
兩個狗東西。
課堂照舊,直到時間指向下課。
“哥哥,我還會再來找你的。”時清臨走前匆匆俯身,溫熱的氣息噴灑於時周的耳側,“或者你來找我,我會更高興的。”
時周冷漠地推開:“髒。”
不熟,別靠我太近。
時清如沐春風的笑空白了一秒鐘,眼神陰鷙,一動不動盯住時周的側臉。
誰髒?
不過很快他迅速恢復晴天白雲的和煦:“我走了,哥哥。”
時周懶懶掀了下眼皮示意自己知道了。
同學們依依不捨恨不得黏在凳子上,一步三回頭,磨磨蹭蹭裝作包裡有什麼絕世寶藏一樣恨不得把頭塞進包裡。
當然了,耳朵和眼睛必須留在外面。
不過當事人走得毫不留戀,使得他們扼腕嘆息。
一個人不會有獨角戲。
時周特意等失望的同學們走光,最後一個離開教室。
邊走路邊回覆柯克和胡恩咋咋呼呼的資訊,憑著腦海中自動繪製生成的地圖往宿舍走。
一步兩步。
同樣的,也有人一步兩步地跟隨著他。
時周嘆了一口氣,扭頭轉身,停在原地。
逆光處有人風姿如玉,一步一步向他走來,顯露出溫潤的輪廓。
好久不見,蘭斯。
時周竟然有閒情默默在心裡打了個招呼。
時周剛來校園就發現了這條人跡罕至的樓道,雖然繞了一大圈遠路但可以尋得清靜。
時至黃昏,人跡罕至,也可以確定幾乎不會有人經過,他們的談話將無人知曉。
很符合蘭斯做事滴水不漏的性格。
蘭斯是一個謹慎又妥帖的人。
該怎麼去形容呢?
書裡曾經無數次描繪過蘭斯為了心中的白月光所作出的瘋狂,想要為這位頗具傳奇色彩的太子增添一點浪漫的色彩。
但是以時周到達蘭斯身邊後的觀察來看,蘭斯有些過分小心了。甚至於如果不是看了原著,他根本不相信蘭斯會做出書中那些為愛丟智商的事情。
或許有些事情從一開始就是假的也尚未可知。
但至少現在時周非常滿意蘭斯的這種性格,至少他不會像時清安達那樣隨時有變成瘋狗的傾向。
所以蘭斯站在他的三步之遙,一如既往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