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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著通訊錄,看到蒙迪的名字後,按下了撥號鍵。
我不擔心他會不會聽出我的聲音跟邁克不一樣,因為他們已經喝了酒,又在這種嘈雜的環境下,他不可能分辨得出來。
電話很快就接通了。
“蒙迪,走了,有急事,對了,記得叫上傑克。”
我說完就結束通話了電話,沒有給他思考的時間。
不一會,兩人就從會所裡面走了出來。
也是醉醺醺的狀態。
只用了不到一分鐘的時間,我就解決了兩人。
把他們丟進邁克的保時捷,我上了車,把保時捷朝海邊開去。
我今天心情很不好,情緒很暴躁。
半夜三更的,沙灘上空無一人。
我把三人丟在沙灘上,一陣的拳打腳踢,但有意的避開要害,也沒下死手。
我還特地的撕開他們嘴上的膠布,讓他們痛快的叫著。
別多想,沒下死手有原因的,我可不是一個好人。
我只是記得華夏有這麼一個成語,叫以牙還牙。
三人就像沙包一樣被我打了半個多小時。
打夠了之後,我把他們的一隻手跟一隻腳打斷。
然後將他們丟進了大海里。
和他們不一樣的是,我沒有把他們丟進大海後就離開。
而是站在沙灘上,就這樣看著,看他們在海里掙扎,呼救。
幾分鐘後傑克居然游回了岸邊,又被我丟進大海。
過了半個小時左右,確定他們都淹死在海里之後,我在邁克的保時捷裡倒了很多汽油,一把火燒了他的保時捷。
帶著人消失在沙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