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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精力以及金錢都花在女生身上,漸漸的開始時的那種無所謂就不見了。
反而變成越追越喜歡,越追越離不開的感覺。
當時間精力以及金錢的投放在一個目標上時,很難不在意結果。
醒來想她,有錢了想給她花,想知道她在幹嘛,怕她不開心。
天冷了怕她感冒,加班了怕她累著,男生世界裡都是她,能不越來越喜歡才怪。
當付出這些後,越來越離不開後,就變成了一種新型物種——舔狗。
而黑暗中的靈兒以及她的性格,讓我逐漸的產生了一種保護欲。
這種保護欲我也以為是喜歡,但現在看來,這種喜歡更多的是像哥哥對妹妹的那種喜歡。
誰要是動了我的妹妹,我是真的會跟他拼命的。
在這種特殊的環境下,我也可以為了妹妹去死。
在想清楚這個問題以後,我感覺瞬間輕鬆了許多。
我想,靈兒或許對我也是這種感覺,只是她自已不知道而已。
她對我的喜歡只是一時的衝動,她本質裡還是喜歡她的未婚夫。
她偷渡來加拿大,是為了去多倫多找她青梅竹馬的未婚夫。
而嫁給她的未婚夫,也一直都是她的夢想。
千萬別因為這特殊的兩個月去破壞了靈兒的幸福。
而且這不是靈兒一個人的事,是四個人的事,靈兒,她未婚夫,我還有安然。
看來得找個時間跟靈兒好好說說這個問題了。
不對,不對不對。
我突然想到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靈兒這事上。
那就是她未婚夫董盛龍的處理這件事的方式不對。
為什麼要讓靈兒偷渡,而不是讓靈兒偷偷跑出去,拿著護照坐飛機直接去多倫多找他。
可是是為什麼呢?
我總感覺這件事怪怪的,但怪在哪裡,我一時間想不出來。
不應該啊,他家跟靈兒家是世交,加上他跟靈兒又有婚約在身,哪怕最後靈兒的父母知道了,最多也就罵幾句而已。
完全沒有必要讓靈兒冒著偷渡的危險。
靈兒單純,不知道其中的危險性。
他既然都已經安排了偷渡這條路,那必然是知道其中的危險性的。
而且就算沒有生命危險,靈兒長這麼漂亮,他就不怕這途中,這些負責偷渡的蛇頭強行要了靈兒?
要知道,這些人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