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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這三分佛越長越大,成了一隻“大狗”,每過一處必將因人圍觀,大家都知道動物越小越機靈,越是大的動物,越顯的笨拙。
可偏偏這三分佛反著來,越大越能耐,從最開始的鑽火圈,作揖,漸漸的變成了端盤子做算數,一隻狗竟然會做算數,世人誰不稀罕。
而且他做的還不是那種一加一等於幾的簡單算數,百以內的加減乘除全拿,他也就是沒有老師教他,否則的話,連微積分都能給你解出來。
後來王天尊遊歷到莫家村的時候,聽說村子裡有一個雜耍賣藝的人手裡有一隻大狗十分的聰明,於是便想著去見識見識。
到了那戶人家之後,那人便將大狗給叫了出來,把拿手的絕活全給他表演了一遍,看的王天尊是連連拍手叫好。
就在他留下了賞錢打算離開的時候,無意間瞥見那隻大狗在偷偷的抹眼淚。
王天尊也不是凡人,看到這一幕後就知道其中有異,將那雜耍之人三推六問,對方這才說出了實情。
而這隻大狗便是現如今的三分佛。
三分佛被王天尊救出來之後,剝去了一身的狗皮,但他恨自己不是人模樣,便連夜盜了一座墳墓,將墓主人的人皮剝下,裹在了自己的身上。
聽到這裡之後,我暗道了一聲原來如此。
難怪自己總覺得這三分佛的頭皮怎麼跟他的腦袋不配套呢,原來這身人皮的主人不是他。
可他既然已經盜了人皮,為什麼不找個年輕一點的,偏偏找了這老頭的皮披上,多難看啊!
罈子男說他也不想披這老頭的皮,實在是將狗皮剝下之後,必須在一天之內再換人皮,否則的話就再也披不上了。
那個時候他附近就只有這老頭是剛死沒多久,屍體還沒有腐爛,否則的話,打死他,他也不願披這身人皮。
說道這裡,罈子男嘿嘿一笑,“小兄弟,你知道這傢伙的名字為什麼叫三分佛麼,說起來還跟他身上的這張皮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