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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的鄭執,還只是一個剛剛大專畢業的毛頭小子。那時,他從家鄉的小縣城來到這個大都市,本以為可以憑著自己的努力出人頭地,不想打的第一份工便遇到了無良老闆,不僅找藉口剋扣了他兩個多月的工資,還“沒收”了他五千塊錢押金。他去找老闆理論,老闆非但不理他,還想開車逃走。鄭執心裡一急,跑過去便一把扒住老闆的車窗。老闆猛踩油門,想透過加速來逼他放手,不想鄭執的拗勁上來,死都不肯撒手。就在他的雙腳即將被車子拖得血肉模糊時,正在路上執勤的常路青看到了這一幕,攔下車子,也救下了鄭執。在瞭解了雙方情況後,常路青將兩人帶回了派出所。他將那老闆拎進了審訊室中,也不知用了什麼方法,總之,當那老闆再從裡面出來時,不僅連連向鄭執承認錯誤,而且立刻上派出所外不遠的提款機上提出了一萬塊錢,戰戰兢兢地遞到常路青手中。
常路青接過錢,然後對著老闆一瞪眼:“滾蛋!”
老闆好像得了特赦令一樣,一溜煙地迅速消失。
見那人走了,常路青才轉回頭來,他將錢塞到鄭執手裡:“拿著,下次打工的時候長點心,找個正經的老闆。”
捧著那一萬塊錢,鄭執感覺眼前的常路青如此高大,彷彿一座閃光的神像。
常路青本沒打算多說,可是看鄭執那有些呆愣的樣子,想了想還是忍不住批評教育道:“就算要工資,也不能這麼玩命,今天我要是再晚點到不只你這雙腳保不住,人都可能會沒命。人要是命都沒了就什麼都沒了。記住,什麼也沒有命重要,知道沒?”
鄭執感激地點點頭。自從小時候父親去世,母親又跟人跑了之後,無論是在村裡還是在學校,自己不是被人欺負就是被人無視,從來沒有人真正關心過自己,幫助過自己。眼前的常路青,讓他想起了他早亡的父親,他隱約記得,當初父親還活著的時候,曾經幫他打跑過欺負他的壞孩子。當時父親的形象,就如此刻的常路青一樣高大。
大概就是從那一刻起,仰慕的種子便在心中生根發芽。
之後的一段日子,他經常會去當初遇到常路青的路口——既然他是在那裡執勤,那麼自己去那裡應該能再遇到他。常路青一開始以為是巧合,次數多了便也明白了。幾次下來,兩人慢慢也就成了朋友。鄭執開始瞭解常路青的點點滴滴,他知道常路青家境也不是十分好,也是靠自己的努力才獲得警察的工作;他知道他有一個很喜歡的女朋友,那女朋友不僅家裡條件好,而且長得也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