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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而且連大腿都剖開了,顯然是醫學研究,不是警方
驗屍,地點也不會在醫院太平間,如果是把罪犯的屍首供給醫校解剖,也沒那麼快。看來這
一節是她的狂想。她後來病中擔憂死了沒人收屍,給送去解剖,寧可把遺體贈予玻多黎各熱
帶疾病研究院,不願白便宜了美國人:“讓他們拿他們自己的雞巴去做實驗。”念念不忘解
剖,也許是對於賣身的反感與恐怖壓抑了下去,象徵性地聯想到被解剖。她發精神病的時候
自己抹一臉屎,似乎也是譴責自己。她第二次還鄉,衣錦榮歸,在紐約跟一個同鄉水手邊尼
狄託同居,自己又在小工廠做工,混得不錯。但是她家裡覺得她攀高,嫌髒,老是批評這樣
那樣,相形之下使人心裡難受。帶來的禮物又太輕,都對她淡淡的,邊尼狄託又不替她做
臉,喝得醉貓似的,她認為“那是我一生最不快樂的一天”。他先上船走了,她在孃家過
年,與賣笑的二妹一同陪客人出去玩,除夕一晚上嫌了五十美金。在紐約也常需要撈外快貼
補家用。
同一件事在她弟弟口中,先說邊尼狄託待他姐姐好:有一天我去看他們,他們吵了起
來。是這樣:她回玻多黎各去了一趟,邊尼狄託發現她在那邊跟一個美國人睡過。她還是個
有夫之婦!但是那次邊尼狄託幹了件事。我不喜歡。他等我回去了之後打她。這我不喜歡。
我可從來沒跟他提起過。夫妻吵架,別人不應當插一腳。我後來倒是跟索蕾妲說過。我告訴
她她做錯了事,她要是不改過,以後我不去看她了。我說不應該當著我的面吵架,夫妻要吵
架,應當等沒人的時候。”
這一段話有點顛三倒四,思路混亂。他只怪他姐夫一件事:等他走了之後打老婆——是
怪他打她,還是怪他等他走了才打?同頁第一段述及妹夫打妹妹,他不干涉;妹夫打二姐,
雖然是二姐理虧,他大打妹夫。可見他並不反對打老婆,氣的是等他走後才打。但是如果不
等他走就打,豈不更叫他下不來臺?等他走了再打,不是他告誡大姐的話:等沒有人的時候
再吵架?
下一頁他說:“我不喜歡我的姐姐們。她們光是一個男人從來不夠。她們喜歡尋歡作
樂。……但是不管怎麼樣,我是愛我的姊妹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