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難以說出口的理由!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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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不利於破案。
雖說可以一個個排除,但以楊巖看幾件案件的案發頻率。
或許他們還未排除一半可能,兇手已經玩膩了或者玩死了所有被抓的人,又再度作案了。
楊巖端起了茶杯,喝著茶水。
秦雅,周佩,林琳也沉默了。
她們更傾向於楊巖說的第一個推論!
人,還是要把人想的高尚一點的好,畢竟對方是已死之人,要給予一點尊重。
“楊先生,你說我們有沒有可能透過海水查到源頭,然後找出兇手?”片刻後,秦雅按照楊巖的推論中,關於美人魚的生活習性說道。
楊巖放下了茶杯。
“只能說有可能,以兇手的警惕性,我更認為兇手不會在本市透過渠道買賣海水,或者說讓其他人去買,隱藏自己。
當然!
這是一條可以查詢的線索,而且曲媛媛的身上也許留有海水乾涸或者沖刷後的痕跡。
可以讓法醫再細緻的檢查一番,這樣可以更容易的找到海水的來源。”
警官處的法醫報告內,沒有檢測到曲媛媛身上沾水的成分。
一是她赤身身處與下水道,裡面本就有汙水,法醫沒有想到海水這件事自然不會對曲媛媛全身所有的水漬進行檢測。
二是以兇手的聰明,狡猾層度,對方很可能在拋曲媛媛前,用自來水沖洗過屍體。
這樣屍體的表面,就不容易檢測出海水的成分了。
三則是天氣太熱,曲媛媛屍體放置太久,海水已經蒸發,所以法醫沒有找到海水的成分。
周佩立馬說道。
“吃完飯我就回去重新驗屍,進行詳細檢測。”
“恩,吃完飯後,你們先回去,我在這周圍走一走,看看是否能夠有線索。”楊巖說道。
“楊先生,你還有什麼想法麼?”林琳好奇道。
楊巖望著曲媛媛被拋屍的下水道位置。
“我只是覺得兇手將曲媛媛拋屍在這裡,或許是因為這裡可以讓兇手從周圍的某個位置,看到曲媛媛被拋屍的地點。”
很多兇手喜歡重返案發現場,也有很多兇手把屍體拋屍在自己可見的位置,以此來滿足他們的變態之心。
“兇手這麼變態,真有這種可能,那麼吃飯後,我陪著楊先生在這裡走走。”林琳說道。
一旁的秦雅忽然想到了什麼。
“對了,咬舌自殺,不會立刻身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