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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門前,李小曼突然改變注意了。因為她看見張志超家太破舊,估計是沒什麼錢的,怕張志超“吃霸王餐”。
張志超原本就準備好了麻醉劑,那些東西是從網上買來的,只是一直沒敢使用。其實最開始的時候張志超膽子並不肥,他也不敢找良家婦女,將目標一直對準的都是“失足婦女”。
當時李小曼不願進屋,堅持要回去,張志超口裡答應,暗地裡啟動了空調,將李小曼迷倒——後面的事情就不用多說了……
關於張志超是怎麼被抓的,這篇帖子一筆帶過,沒有多說。只是提到張志超連續殺人之後,膽子越來越大,連普通女性也敢下手了,最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落入了警方的法網。
然而一位論壇Id叫“路邊社記者”的哥們發了個帖子,名字相當雷人——《俏警花勇擒殺人惡魔,活雷鋒助警一臂之力》。
對於最後張志超的被抓經過,林雷是心知肚明的,但是這帖子的內容卻完全不一樣——將林雷看得是目瞪口呆。
等看完之後,林雷咔擦點燃一支點八親水灣,然後笑了。
這帖子說警方經過艱苦的偵查工作,已經鎖定了殺人惡魔就是針對“失足婦女”,所以刑警隊的女警假扮站街女,在某些娛樂場所附近轉悠——呃,這畫面,林雷想想真的好嚇人——最後女警成功地“釣”到了兇殘的罪犯張志超。
狡猾的罪犯察覺了英勇女警的身份,兩人展開了搏鬥……就在搏鬥之時,一個不願意留名的活雷鋒市民,勇敢地加入了“戰局”,配合女警最終將萬惡的殺人惡魔擒獲。由於這位“活雷鋒”只是協助抓捕,所以四十萬懸賞獎金就打個折扣,獎勵了他十萬。
“有才!太有才了!”林雷不得不對這位“路邊社記者”的想象能力大表讚歎。可是林雷轉頭一想,這哥們顯然也是有訊息來源的,不然怎麼就知道自己拿了十萬塊獎金呢?
呃,這裡面水太深,林雷不去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