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3節 (第1/2頁)
麥家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錄音]
嗯,父親告訴我那個人姓宋,是軍統局第三處副處長。官職不高,上校軍銜,但他身上有本證件是見官高一級的。這就是當時的軍統,戴笠時代的軍統,權力大得可以把太陽遮住,可以讓你成龍上天,也可以叫你變蟲鑽地。據我所知,多年前,父親曾與戴笠有過面之交,那時抗戰還沒有爆發,但國民黨內部勾心鬥角,爾虞我詐,糾紛不斷,軍統的人四處招募同黨,安插親信。父親是做軍火生意的,跟軍方接觸比較多,戴笠有心想拉父親加入軍統為他當耳目。父親覺得這不是個好差事,弄不好要雞飛蛋打的,就沒同意,付出的代價是給了軍統一大筆錢。是破財消災,花錢買個自由身的意思啊。當時軍統還沒有後來那麼膀大腰粗,戴笠也沒有後來那麼飛揚跋扈,他收了錢,和父親保持了一定的交情,有事打個電話,沒事一般不聯絡。這次宋處長來訪前,父親就已經接到戴笠的一個電話,說是有要事相商,專門派了一個人來面談。
就是說,宋處長其實是代表戴笠來的。
我父親以為,所謂的有要事大概就是來跟他要錢要物的。抗戰爆發後國庫一天比一天空虛,而軍統的開支一向很大,很多錢物只好從民間搜取。哪知道,宋處長卻給父親帶來了一大筆錢,奇怪吧?事情蹊蹺,必有隱情。說白了,戴笠這次不是來找父親要錢的,而是要我父親為軍統做事。做什麼呢?就是用這一大筆錢去買一架飛機,以父親的名義送給大漢奸汪精衛,以博得汪賊的信任。當時汪精衛正在武漢積極籌備偽政府,軍統需要有人打入到汪精衛身邊去,戴笠看中了我父親,就是這樣的。
我一直以為,父親是做生意的天才,這種天才主要體現在他與官方、政界相處時善於把握分寸和機會。中國的商人要是不跟官方搭夥,生意是做不大的。但搭夥過了頭,以商從政,商政不分,也不會有好下場的,弄不好要兩頭落空,一敗塗地。我父親始終記住自己是個商人,與官方、政界若即若離,親疏有度,分寸把握得很好。八面玲瓏,才能八面來風,這就是父親的生意經。現在,戴笠要他為黨國效勞,變成個地雷去埋在汪賊身邊,這對父親來說當然不是件樂意的事。但事關抗日救國的大業,父親只有答應,沒有退路——不可能再像上次一樣花錢買一條退路走。我父親見多識廣,看雲斷雨的能力比誰都強,他從戴笠備錢而來就已經看出,這次戴笠不會給他退路走的。既然這樣,父親沒有什麼猶豫,乾脆地答應下來了。
問題不在我父親身上,而是我——對方提出要我也加入軍統,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