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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珊拿著手機翻閱著網友的義憤填膺,突然闖入李珊腦海中一個更使其憤怒的之前辦過的案件,李珊記得大致的案件情況是這樣的:
正值正月十五看花燈的時節,更為巧合地是富裕村裡面有一家孫姓的老太爺過生日,所以這天老孫大爺的所有小輩們都早早地回到了富裕村老孫家,想著的是趁著白天給老太爺過完生日晚上可以約著去看花燈,可是由於白天吃喝地過於高興很多人都醉倒了,僅剩孫家大姐和她的女兒、孫家二姐及她家的兒子,就剩他們四人是清醒的而且還記得晚上要去看燈這回事兒。正當他們四個收拾好要出門時,隔壁家的父母離異後一直隨爺爺奶奶生活的弟兄來找孫家二姐的孩子玩,聽說他們要去城裡看燈,說什麼都要一起去。孫家大姐、二姐不想在大正月裡惹孩子哭,於是特意去問了這個孩子的爺爺奶奶,得到的答覆“他想去就去。”最後耐不住孩子的軟磨硬泡,他們五個人正好湊一車就透過鄉道從富裕村裡開了出去,這一段的鄉道里有一部分路型有些像盤山路(但肯定是沒有盤山路那麼陡峭了)所以視線不是很好,孫家大姐開著開著就在拐彎時拐入了對向車道急速行駛了一段時間後發現對面也有車,連忙打方向盤調整車輛的行駛車道也就是回到了自己的右側車道,但就在孫家大姐剛剛駛回正確車道時就與迎面駛來那輛車頂頭相撞,由於孫家大姐的車速過快當時兩輛車內的人員都不同程度的受傷了,但是孫家大姐車內人員傷情更重一些,尤其是車上的隔壁家的小男孩,當時孫家大姐一車5人均是在昏迷狀態下被120救護車送到醫院開展急救的,除了車上隔壁家的小男孩是經搶救無效死亡之外,其餘4人的傷情都不重且到了醫院沒多久都清醒了,但是因為此次意外事件的發生都被嚇地不輕,然後gong an ju以交通肇事罪為由對另一輛車中的駕駛員進行了刑事立案。
李珊記得當時自己正式代理這個案件後,還特意去看了案發時被告人車上的行車記錄儀,其實從行車記錄儀上李珊清晰地看到被告人真的是因為看到對面由孫家大姐駕駛的轎車在自己一面的車道上快速行駛後為了避免兩車撞上才將車輛的方向盤向左側打去,但是任誰也沒想到就當被告人的車輛的車頭部分剛剛壓過中間線時孫家大姐的車也開回了自己的規定車道,於是好巧不巧兩車相撞!由於刑事案件強調的是存疑有利於被告人,但是該案鬧心就鬧心在兩車相撞的事實沒有疑問很清楚、兩方車輛駕駛員也都承認,而且相撞事實發生的那個時刻也確實是被告人的車輛沒有在自己的規定車道上而是駛入了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