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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著“不夜城”之稱的金城,凌晨三點前每個商圈都依舊人滿為患。
沈思故假裝左右亂看,實則很有目的地將傅岑拉到一家法式餐廳前,然後趴在玻璃櫥窗邊,眼巴巴地往裡瞅著,扭過頭詢問:“爸爸,裡面的白米飯......”
還沒說完,傅岑就已經捂住崽崽的嘴。
沈思故:“?”
不僅有囊中羞澀的原因,還因為在傅岑眼中看來,崽崽之前才吃完一大碗麵,再吃主食會吃撐,於是道:“我帶你去吃別的。”
十分鐘後,鶴骨松姿的大帥哥抱著軟萌可愛的崽崽,出現在商圈三樓的小吃街,各個店鋪裡琳琅滿目的小吃看得崽崽目不轉睛,哈喇子什麼時候流出來的都不知道。
直到傅岑掏出紙巾擦崽崽的嘴角,這才反應過來,臉著臉指向一家店鋪的缽缽雞:“那個可以次嗎?”
傅岑看了眼,搖了搖頭。
崽崽眼裡的光瞬間就熄滅了。
傅岑抱著崽往裡走,說道:“小朋友不能吃那麼辣的,也有很多其他好吃的。”
未來的大反派如今到底只是個五歲的幼崽,他習慣性地夾著小奶音道:“不辣的闊以次嗎?”
“一些可以。”
傅岑不太愛說話,但崽崽就像個好奇寶寶,每看到一樣就都會嘰嘰喳喳地問“那個可以次嗎”,引得路過的路人們捂嘴失笑,目光忍不住流連在一大一小身上。
雖然是高階商圈,但這一層主要以小吃為主,大多數逛到現在的都是附近大學城的學生,或者剛加班完約好友出來放鬆的工作黨,對於小幼崽有股天然的憐愛,同樣,也會不由自主被氣質出眾的帥哥吸引。
哪怕這會兒傅岑穿著原主衣櫃最底層裡,再普通不過的白襯衣牛仔褲,頭頂甚至還纏著一圈繃帶,也給人種超凡脫俗的疏離易碎感。
只是獨屬於社恐的疏離氣質,被懷裡的崽崽沖淡了不少。
愛在網上衝浪的路人總覺得這帥哥莫名很是眼熟。
傅岑把一分錢掰成幾份用,帶著崽崽買了酒釀丸子、千層餅、糖油坨坨、三色糰子,還買了七彩棉花糖,大大的一團像是在啃雲朵,從小被養在豪宅裡,沒見識過這些小吃的崽崽吃得滿臉糖漬。
逛到一家泥塑染色店前,沈思故望著裡面的娃娃走不動路了,傅岑察覺到攥著自己的小手縮緊,糾結片刻後,算了算卡里的錢應該還夠,便也隨著崽崽的視線望去。
店門前擺著一個易拉寶,諾大的“開業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