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苟縣令 (第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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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將之監管起來。
洪家小少爺是個瘋子,又是個孩童,徵詢過洪家的意見之後,判的就是讓洪家人將他監管起來。
將來若是他再傷人,罪責將由洪家其他人承擔。
除此之外,趙滿倉被打出一身的傷,洪家要賠償他十兩銀子,黎青執被打斷一條胳膊,洪家要賠償他五十兩。
雙方賠償金額差這麼多,是因為趙滿倉是洪家下人,而黎青執不是,而且黎青執一個書生斷了胳膊,這在大部分人看來,比一個孩子被打得滿身淤青要嚴重。
這世間,總有許多不公。
整件事脈絡清晰,苟縣令斷案也就斷得很快,大家也都沒有異議。
洪家沒辦法有異議,兩個傷患可都在公堂上躺著,這是實打實的證據,而且真要把洪昭叫來公堂上應對,只會讓洪家更丟人。
至於黎青執……黎青執很清楚,他要是選擇私底下跟洪家談,說不定能讓洪家出更多的錢,但這並不是他想要的。
他更希望那個洪家小少爺被看管起來,再沒有其他人受害。
案子斷定,洪暉一臉歉意,又給黎青執道歉:“黎兄,今日之事著實對不住。”
“無妨,洪兄將來能看好弟弟就行。”黎青執道。
洪暉當即給予保證:“黎兄放心,我今後一定看好弟弟。”
雙方說話的時候,趙滿倉用細瘦的手指抓著黎青執沒受傷的胳膊,一直在發抖。
事實上他全程都在發抖,對一個孩子來說,上公堂實在是一件嚇人的事情。
不過黎青執之前好好跟他說了一會兒話,甚至提到了趙小豆……趙滿倉認識趙小豆,對黎青執也就愈發信任。
黎青執握住趙滿倉的手安撫他。
他喜歡孩子,趙滿倉這麼一副可憐模樣,不免讓他心疼。好在洪暉沒有說太多,他看了黎青執身邊的趙滿倉一眼,然後就離開了。
等黎青執一走,朱前立刻就招呼朱家的下人來抬人,將黎青執和趙滿倉往朱家抬。
他們在路上遇到了不少人,而每次遇到人,朱前都會簡單說一說今天的事情:“我家孩子去洪家參加詩會,看到洪家小少爺打人,就跟朋友一起上前阻攔,不曾想最後竟被那洪家小少爺給打傷了……”
這麼一路說一路走,他們很快就來到朱家。
朱前讓那些下人帶趙滿倉去吃點東西睡個覺,見在場的只剩下朱尋淼黎青執還有跟來的金小葉徐啟飛,就道:“那個洪暉不是個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