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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上結束了的;既是這樣,那麼,如果讀者會歡迎這部書,並且會和我一致地主張,認為關於一件人所共知的慘劇,在它的隱微方面,除了已經說過的話以外,在小說裡還可以再說一說,那這種歡迎和主張,自然都是和公認的習俗十分相反的了。然而英美兩國的讀者,接受《德伯家的苔絲》那種同情的精神,卻又彷彿證明,寫一部小說,只依據大家不說出來的意見作方向,而不必使它符合僅僅表現於口頭的世道習俗,並不是一無可取的辦法,即使拿現在這種好壞不勻。限於區域性的成績作例子,都可以這樣說。我對於這種同情,忍不住要表示感激;我只覺得,在現在這個世界裡,本是渴想友誼而不可得的,本是隻要不被人誤會就得算是受惠的,而我卻永遠不能和這些同情賞識的男女讀者,見面握手,這是我的憾事。
我所說的這些讀者裡面,包括了那些寬宏大量地歡迎這部小說的書評家,他們佔了讀者的大多數。從他們的言辭裡看來,就知道,他們也和其餘的讀者一樣,用他們自己那種富於想象的直覺,把我敘述方面的缺陷加以彌補的地方,可就太多太多了。
這部書的本意,既不想教訓人,也不想攻擊人,而只想在描敘的部分,簡單樸素地把意思表達出來,在思考的部分,多寫進去一些印象,少寫進去一些主見,哈代在維塞司版全集的總序裡說,他從來沒把他對事序物理的意見,寫成絕對一貫的哲學,,他所表示的,只是一時的印象,不是深入的主見,或者駁人的辯論。雖然這樣,但是反對這部書的內容和寫法的,卻大有人在。
反對者之中那班更厲害的,除了別的事項以外,還對於什麼是適於藝術的題材,在良心上不能和我同意;同時明白表示,他們只能把這部書的副題裡那個形容詞所含的觀念,和文明禮法養成的那種完全人為。並非原有的意義聯合,而不能把它和任何別的意義聯合。這個形容詞在"自然"中的意義,以及美學對它所有的要求,他們更不理會;至於他們自己的基督教最優美的一方面對這個形容詞所給的精神解釋,特指《新約。提多書》第一章第十五節,"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汙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下文所說那一種人生觀,請參看本書第447頁注①。就更不用說了。還有一班人,他們反對的理由,根本不過是說,這部小說裡所包含的人生觀,只是在十九世紀末期流行的那一種,而不是更早一些。更淳樸一些的時代裡的,這種說法,我只希望能有充分的根據才好。讓我重說一遍好了:一部小說,只是一種印象,不是一篇辯論;我要說的話就止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