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混混狀元(5)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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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傍晚,但東谷縣縣城的街道上,依舊熱鬧——在縣城做工的附近農家的人,下工之後總會先買點東西再回家。
言景則就趕了一波晚市,買齊了鍋碗瓢盆,又買了一點米和肉,錢就花得差不多了。
這樣下去可不行……
言景則把買的東西放進鍋裡,端著鍋就往回走,一邊走,一邊想著自己能做的賺錢的事兒。
原主十三四歲,就去了賭場,乾的活兒是幫賭場要債。
賭場對賭徒的身家清楚的很,遇到還得起的人家,就會慫恿人借很多錢,然後讓打手上門去要,而錢要回來了,原主這樣的打手,也能分一筆。
此外,原主還能在賭場免費吃飯,晚上要睡在賭場也無妨……要不是這樣,原主這個錢一到手立馬花光的人,早就過不下去了!
其實幹這活兒,賺錢能賺不少,但言景則實在不想去欺壓百姓。
既然這樣,他要賺錢,恐怕就只能去縣城的碼頭幫人抗麻袋了。
原主從十三四歲開始在賭場胡吃海喝,把自己養成了東谷縣第一壯漢,去碼頭抗麻袋的話,別人只能抗一袋他能抗兩袋,應該能賺不少,但這隻能讓他和衛凌修吃飽喝足,想日子過好點,就難了!
“言大!”一個聲音突然響起。
言景則轉過頭去,就見到了原主工作的賭場的一個管事:“李管事。”
李管事笑眯眯地看著言景則:“言大,聽說你弄到了一筆錢?晚上來玩嗎?”李管事對言大還是很喜歡的,讓言大去要賬,就沒有要不到的,更妙的時候,給言大的賞錢,要不了兩天就又到賭場手裡了。
這幾個月言大手頭寬裕,更是在賭場輸掉了七八百兩的銀子……誰不喜歡他?
“李管事,我家裡有人呢,今晚就不來了,以後也不來了。”言景則憨憨一笑:“我要好好日子。”
這年頭,能開賭場的都是有點來頭的,原主做工的那家賭場背後就有人,是東谷縣一點不弱於衛家的李家。
這些年,李家還比衛家更厲害一些——這東谷縣的主簿,就是李家人。
而且李家人丁興旺,縣衙裡很多小吏,都是李家人。
也正是因為這樣,李家才能把賭場開得那麼大,更是因為這樣,李家多少也講規矩,比如規定了原主這樣的打手,要債的時候可以出各種手段,但平常不能對普通人動手,免得鬧出什麼事情來,連累賭場。
即便是要債,人命這樣的事情,也是絕不會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