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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回上書房讀書。所謂“自此遠王同諸王”的“諸王”,指惇郡王奕淙、醇郡王奕澴、鍾郡王奕詒、孚郡王奕漁E等四人,這就是說,文宗從此看待奕-與其他異母弟並無區別,不復如“親昆弟”。而康慈的撫育之恩,也算在尊封太后一事中報答過了。
據《清史稿禮志》康慈太后崩,“帝持服百日如制”。所謂“減殺太后喪儀”,最主要的是諡法有異,《清史稿·后妃傳》康慈崩後,“上諡曰‘孝靜康慈弼天輔聖皇后’,不繫宣宗諡,不袝廟”。按:封后而不繫帝諡,起於明憲宗生母孝肅太后,《明史·后妃傳》“孝肅周太后,英宗妃、憲宗生母也。……嘉靖十五年與紀邵二太后並移祀陵殿,題主曰皇后,不繫帝祀,以別嫡庶,其後穆宗母孝恪、神宗母孝定、光宗母孝靖、熹宗母孝和、莊烈帝母孝純,鹹遵用其制。”但在清朝,上諡太后,並無此前例。文宗不以家法而沿用前朝故事,一方面表示,孝靜太后撫育有恩,侍奉如生母,一方面亦表示嫡庶究竟有別。致憾之深,可以想見。
以後到了咸豐七年,奕-復起,受命為都統,其時肅順已開始得寵,為固位計,不免對奕-有所中傷。英法聯軍,進逼京師,文宗以“秋獮木蘭”為名,倉皇避往熱河,命奕-留京“辦理撫局”,則由於肅順的製造空氣及守舊派的推波助瀾,相率以為奕-將借洋人的勢力,重演“土木之變”的故事,甚至連惇親王奕淙亦相信奕-要謀反。於是文宗與恭親王手足之間,猜忌愈深。
總之,如無牢不可解的心病,則以兄弟之親,讒言不入,文宗末命的顧命八大臣,當以奕-為首。“祖制重顧命”,以恭王的才具,執行尊嚴的家法,慈禧決不可能取得任何政治上的權力。照這樣看,清文宗與恭親王的手足參商,不過便宜了慈禧一個人而已。歷史的因果關係,有時奇妙難測,此為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