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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銘算了算時間,趙劍州死時也就剛滿五十五歲,子女也不過是二三十歲的年齡,再往前推測,趙田龍可能在十四五歲就離家出走,甚至更小,在這個天真爛漫的年紀,他是如何發現父親有相好與私生子的?
楚銘轉身回到縣令的書房,眼角餘光深深看了一眼卷宗,壯著膽子說道:“可以把趙劍州的情人抓過來審問,她有很大的嫌疑。”
“那個女瘋子?”縣令忍俊不禁,他對趙劍州的私人生活並無興趣,只記得遺產分配時,有個瘋女人要來分一杯羹,瘋女人並非形容詞,而是女人的神態的確有些不正常,語氣不清,邏輯混亂,趙劍州的親戚也不承認有這號人的存在,於是她吃了一鼻子灰就跑了。縣令對這個女人的印象僅限於此。
“兇手是趙劍州的熟人,這一點是大家的共識。”楚銘收回目光,雙手摁住桌面,微微加重嗓音道:“如果真有這麼一個情人,與趙劍州同床共寢,要想殺人不是輕而易舉嗎?”
“根據兇手留下的血腳印,可以推測出趙劍州是最先被殺死的,而且死前曾有過反抗,卷宗上寫的是傢俱都被摔砸。”楚銘眯起眼,緩緩吐出一口濁氣,“兩個人殊死搏鬥,動靜不可能小,但是趙劍州的三個女兒未能醒來,就連看家護院的狼狗都未能甦醒,或許說,她們根本無法醒來,多半是被下藥了。”
“為何趙劍州沒事?”縣令投來疑惑的目光。
楚銘緩緩道:“因為兇手備好了兇器,並且有絕佳的偷襲機會,可以在獵物熟睡的時候動手,有恃無恐,可能還想詢問一些事情,所以不能直接一刀結果趙劍州。”
“你說的都是廢話,關鍵在於,你如何證明兇手是那個瘋女人?她有沒有與趙劍州同居過,都是一個問題!”
楚銘直截了當拿出趙田龍的信封,“你們都知道趙劍州還有一個離家的兒子,他已經死了,這是他寫給家人的信,也是他所有的遺物。看看信上的內容,他知道父親與別的女人在外邊生孩子,這很有可能就是他與父親決裂的原因,可那時的他有多大,也就是十來歲出頭的年紀,他只有一種方法知道自己的父親出軌,就是父親把相好帶回家中,當著孩子的面恩恩愛愛、卿卿我我,只有這樣他才會如此憤怒,氣得與父親老死不相往來。”
“這就側面證明,趙劍州與情人住在一起,共同生活,那麼有了一個新的疑點,趙劍州一家遇害時,她在哪裡?”縣令猛地站了起來,從楚銘的掌指下抽走信封,繼而望向門外守候的捕快們,沉聲道:“那個瘋女人在哪,你們務必找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