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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縣警本部搜查一課的越智達雄警部補,和芝田警察搜查課課員門野順三巡查部長到福岡市出差已經三天了。
縣警本部搜查一課香春課長給本部長看了《文藝界》雜誌並交談後,決定派他們兩人出差。
縣警香春搜查一課課長同樣也讓要去福岡出差的兩位警員讀了《文藝界》同人雜誌評論欄目中下坂一夫的小說《野草》,還與他們說了和縣警本部長說過的相同內容。
“我重新讀了偵查記錄,覺得雜誌上引用的小說道出了案子的真相。看來現在在地方法院接受審理的被告鈴木延次郎,不是真正的兇手。他在公審法庭上翻供自己在警署裡所作的口供,恐怕也是事實,或許他真的沒有殺人。辯護人成瀨指出的疑點似乎就要找到答案了。”
辯護人成瀨指出的疑點是指被告在作案後休息地樹林的方位以及將鞋提在手裡赤腳走路這兩點。香春課長讓他們兩人又看了一遍《辯論要點》中的相關部分:
從第五次口供開始,這一點突然變成脫了鞋子赤腳走路,而這個轉變發生在被告聽了村田友子“那腳步聲噼啪噼啪的,是光著腳走在被雨淋溼的路面上的聲音”的證言之後。所以後來他的供述就變成了“我赤腳走在上面,發出噼啪噼啪的腳步聲”。連被告用的“噼啪噼啪”這樣的擬音詞也和村田友子說的一模一樣。
有誰會這麼迷戀雨後的馬路,特意脫下鞋子襪子走在上面呢?應該穿著襪子走路,腳步聲才不會被路邊的人家聽到啊。三更半夜的脫了鞋提在手裡走路,這如果讓路過的人看到了,不是更讓人覺得可疑嗎?犯人沒有理由故意弄成這種狀況叫人生疑。這正是警察為了湊合證言所製造的傑作。
……
另外,根據被告在警署的第二次口供,從證人村田家沿著縣道往東走八百米處,也有一片上百棵樹木形成的“樹林”,並且就在縣道邊上。
從犯罪心理來說,作案後,犯人總是希望儘可能遠離犯罪現場。在犯罪後想要休息一下以緩解疲勞和精神上的緊張感時,也會這樣選擇地方。可是在第七次口供中,被告卻稱他到被害人家斜對面的樹林中休息。可那樹林離被害人家非常近,在白天從那裡可以直接望見被害人家。而且被告必須從縣道上繞個大圈子走田埂去,然後在那裡休息三十分鐘。這根本不符合邏輯。況且那片樹林的樹也很少。
綜上看來,被告到證人家沿縣道以東約八百米處的樹林休息才比較合情合理。那片樹林在縣道旁,樹木也多。“休息五分鐘”的長度也很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