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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譚盡一臉的暴殄天物。
“不然呢,要幹嘛?”林詩蘭一臉坦蕩。
“走!覺不睡了。我們得出去闖一番大事業。”
“去哪裡?”
他丟給她一個自信的眼神:“我有數。”
於是,每次穿越,每次都認真讀書的林詩蘭被譚盡順利地拐走。
他們坐上8路公車,步行二十分鐘,又轉了312路。
最終,歷時三小時,到達了目的地。
站在龍飛鳳舞的“花鳥市場”四字招牌下,小小的林詩蘭有大大的困惑。
“你真的有數?”
一路的顛簸沒折損他半點精力,少年擼起袖子,幹勁十足。
“當然。這裡不僅是花鳥市場,去樓上珍寶城,我們還可以淘到古玩翡翠字畫。總有流落民間的好東西是還沒被人發現的,我們佔領時間優勢,可以搶先一步買。或者,四年後值錢的,現在不太值錢的,我們買了存著。比如翡翠啊,翡翠的手鐲料價格,四年後漲了好幾倍呢。”
林詩蘭先不評價譚盡有沒有那個買東西的眼力,他的想法,從根源上便是沒法實施的。
“這裡的東西帶不到未來。”
“哦,好像是。我們不是身體穿越,東西沒法隨身帶走……”
她的話沒有令他打消念頭,譚盡思考著,又提供別的方案:“那我們有沒有可能,找個地方把它們埋起來。
“沒用。”
被大老遠帶來這種地方,林詩蘭心情鬱悶,也不再給他留情面。
“讓我再跟你說清楚一點,我們現在的行為對未來不會有任何影響。基於這個結論,現在我們埋東西了,未來也不會出現。”
譚盡不說話了。
他蹙著眉,陷入深思。
林詩蘭之前跟譚子恆是朋友,因為這層關係,她總覺得譚盡也屬於她“弟弟”的那一輩。
望著玻璃窗裡他們的倒影,她也發起了呆。
高馬尾、小臉、白面板,臉是光潔柔嫩的少女的臉蛋,卻因為過於沉靜的表情顯出了成人的老氣橫秋,這是自己。
而身邊的他,清清爽爽的高中生模樣;一頭亂毛,耳朵薄薄的,太努力想事情表情也變懵懵,黑白分明的眸子裡透出一股稚氣未脫的天真。
根本就是個小孩子嘛……
她一瞬間有些恍惚:他和她一樣經歷了這些年雨季的迴圈嗎?
“我想到了!”譚盡一拍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