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圈套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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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莫尋這邊的確是個麻煩事兒,當然,孔小玲這邊也不鬆快。
原本我以為這裡面可以相安無事,我可以靜下心來和王思海所安排的狗子一起去“長城冢”了。
儘管這“長城冢”從一開始不光呼口反對,甚至於前幾天來別墅的魚姬也是反對。
不過就算是反對,我心裡面也清楚的很,自己該去的,還是要去。
為什麼?
就因為這件事兒是王思海安排的,也正因為自己現在所有的事情都是為了王思海服務的。
換句話說,與其是服務,倒是不如說成我在幫王思海做事兒,同樣,我自己的事兒也是需要王思海所幫忙的。
從自己逃離龍口鎮,進入北京市以後,卻從來都沒有想到過自己會遇到小偷當中的三人跳。
也更加沒有想到的是,自己堂堂一個出身於小偷世家的人,居然就這樣被一個三人跳當中的小偷所偷走了身上大部分的東西!
說實話,當時自己來到北京時所帶的一萬元錢,因為自己拿出去了兩千元捐了款之外,剩下的八千元對我來說的確也是非常重要。
但是重要歸重要,這錢的事情自己還是可以憑著自己的努力賺回來的,也就是說,這些錢頂多就是讓我一開始能吃上一口飯,住的一處小旅館而已,並沒有什麼太大的作用。
但是我當時包裡面的那個鐵疙瘩,卻是對我意義非凡。
儘管那個東西沒有任何的鎖眼,也沒有任何的能夠開啟的地方,完全就像是一塊鐵塊一樣,但它畢竟是爺爺留給我的東西,也是目前所唯一能夠留給我的一件摸得著、看得見的物品了。
因此,這種東西對我來說非常的重要,因為這不僅僅是爺爺所留給我的紀念,也更加是爺爺留給我唯一一件東西。
當然,除了這個原因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爺爺臨死之前是千叮嚀萬囑咐的讓我一定要保管好這個鐵疙瘩,切記不要弄丟失了。
雖然我不知道當時爺爺這麼說,這麼做的目的到底在哪裡,畢竟當時按照我的想法來說,這玩意兒就是一塊鐵疙瘩,根本就不是一塊金條。
如果是金條的話,說不定自己拿出去賣,或者是自己留著還能值點錢,但是既然連金條也不是,而且還只是一塊鐵疙瘩,就算是鐵疙瘩能夠賣收廢品的,但那能夠賣多少錢呢?
因此,當時爺爺所和我說這件事兒的時候,我心底裡也是本能的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的,根本不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