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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不問,就跟她出來了,肯定是他早就認識鍾新,一定是透過他媽認識的,因為木亞華說過,他媽經常到教會去,而鍾新的媽也愛到教會去,如果兩個人送自己的媽媽去教會,那不就認識了嗎?
崔靈問:“你說,我們是用這些照片BLACKMAIL這對狗男女一把呢,還是直接告訴你那同學算了?”
安潔現在有點害怕崔靈的神通廣大了,她不知道崔靈會不會自作主張地就去BLACKMAIL這對“狗男女”,在她印象當中,搞BLACKMAIL的人都是沒有好下場的,不是被人報了警,讓警察給抓起來了,就是那些被訛詐的人狗急跳牆,把BLACKMAILER殺了。她趕緊說:“我看就不要搞什麼BLACKMAIL了吧,別搞出事來——”
“我也覺得沒什麼好BLACKMAIL的,這兩個傢伙,一個是博士生,一個是博士後,能有多少錢?敲死也敲不出多少錢來。如果逼急了,他們倆雙雙殉情,給我們來個‘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那就慘了,我們要他們的命幹什麼?沒地方放。”崔靈嘻嘻哈哈地開了一通玩笑,就說,“我把這些照片都COPY一份給你,你去告訴你那朋友,她要怎麼處理就是她的事了。”
安潔有點忐忑不安,不告訴木亞華吧,一是覺得對不起朋友,二來也怕崔靈自己跑去亂說;告訴木亞華吧,又怕木亞華想不開,出了什麼事就糟了。猶豫了半天,她決定還是把這事告訴木亞華。她沒敢把照片給木亞華看,怕木亞華怪她讓崔靈去拍這些照片,她只說在餐館看見鍾新跟一個女孩在一起吃飯,好像——她特別強調這兩個字——“好像”有點親熱。
她生怕木亞華哇的一聲哭起來,或者一頭扎到汽車外面去了。她正在後悔不該在木亞華開車途中說這事,就聽木亞華極為鎮定地說:“我對這種事情的態度很簡單明確:沒證據,就當沒這回事的,不用捕風捉影來折磨自己;有證據,就大刀闊斧,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她怕木亞華覺得她捕風捉影,就問:“照片算不算證據?”
“你拍到他們在一起的照片了?”
她支支吾吾地說:“嗯——也不是我拍的,是一個朋友拍的,她——也不是存心拍的,是偶然——巧合——”
“不管是偶然還是巧合,有照片就行,你用電郵傳給我吧——”
“你要——把他怎麼樣?”
木亞華笑著說:“難道你怕我把他殺了?你放心,我不會的,他不值得!我的命肯定比他的值錢多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