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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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不過如果是、啊、呃,是兒子什麼的,已經結婚的話很抱歉打擾了!”
“……”
咦?
我實在沒反應過來,腦袋轉了一圈才領悟到這應該是搭訕。原本摟緊里包恩的臂彎也稍微鬆了鬆。
這不能怪我。我因為從小物慾低,沒心情就懶得出門,讀書時向來都是學校裡最沒桃花運的書呆子、回家部成員的型別,只有一個童年時期鄰居的小男孩玩得好(仔細一想我居然還有點印象,因為他髮型很怪),算是半個竹馬,不過他很快就搬家了,之後再也沒聯絡。
幼時的朋友好像總是在懂事之後才忽然意識到走散了,回過神後會有點想念,但也無濟於事。
到大學時,我沒事也總是宅在宿舍,剛出來打工,就深陷於富二代前任看似浪漫的追求裡,那會兒更是沒有被別人搭訕過,甚至都沒有要好的、有發展關係前景的曖昧朋友。分手後被死纏爛打地騷擾,就更是不用說了。
而且要不是上班有統一穿正裝的形象要求,我一定會出於對領導和工作的怨念穿得很噁心。這就是對形象管理的全部理解。對別人而言大概只有性縮力。
我望著面前脖子都紅了的年輕男生,看上去才不過剛上大學的年紀,驀地想通了——
難道是因為我踹了爛人,又好好收拾了一下自己,磁場不同,命裡本來該有卻被各種原因擋掉的桃花運又復甦了?
沒必要。我創業資金還沒攢夠呢。說到底,剛結束一段糟糕的感情,我也絲毫沒有想再次培養某段親密關係的想法……不過這也算是我人生中少有的經歷,我頗有點新奇,於是為了讓對方好受一點,我決定認真對待,正經道:
“謝謝你,我確實沒有結婚,這孩子是我的保鏢。”
男生一呆,“誒。保鏢。”
里包恩靠在我懷裡,適時萌萌地打招呼:“ciao。”
我不等他在腦內風暴裡把這種奇怪的資訊消化完,接著委婉拒絕:“不過抱歉,因為工作原因,我不加陌生人。你是要坐地鐵吧?下一班車也快來了哦。”
“啊,好的,”男生回過神,卻露出不是很甘心的表情,道,“可是加一個私人號也可以吧?”
我盯了他青澀的臉一秒,也不太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而且我還是更喜歡年上熟男。”
轟隆!
我彷彿能看見男生背後一道晴天霹靂的背景。
一招制敵。
我倒也沒說謊